大野木 wrote:大家說坦誠相見!那...(恕刪) 完全看不下去特地來回...履歷表這種基本打照面篩選的形式,都能亂掰科系,基本的信用就有待商議。再言,人家公司薪資是要造假甚麼? 你沒那價值公司當然開基本價給你,你是給公司請的,想要自己喊價?可以!自己當老闆要喊多少隨你自己。但你受雇於人,當然是資方決定的。面試官要你就會通知,不要你就是無聲卡,履歷就是一直投遞,等面試的循環罷了。
客觀的說,1.工作不到30歲,而且還只在第一輪面試,是沒有公司會去徵信你的學經歷,尤其是薪水不到4萬的這種基層工作2.科系\3個月\3.5年都照實寫,這些是不錯的條件,不需要自卑;但面試讓人感覺你講話誇大不踏實,那全台灣沒有公司會用你3.面試兩間都沒上有可能湊巧是考官他自己對你沒眼緣;若是相同工作共面試3-5間都沒上,那你要自己檢討自己的談吐與態度了建議1.不要氣餒,再接再厲2.要思考怎樣做才會薪水持續成長,你還要買房買車結婚生小孩
大野木 wrote:我學校的校名寫正確,但科系我用瞎掰的,但我確實有畢業!【學校正確,但科系不正確!】工作經歷:第一份是A公司經歷,但我只做3個月就離職!【但其實我上面寫說做2年~是因為A公司~跟我要面試的新公司~性質非常很像!】...(恕刪) 到處說謊卻要求要錄取?不懂為何要掰科系? 因為畢業科系跟該工作毫無關係?又竄改履歷, 3個月寫2年, 你覺得人資要怎麼相信你的人?!
學校正確,但科系不正確!這是很嚴重的【偽造文書罪】建議請刪文,立刻馬上,以免被人複製,變成記錄偽造文書罪的成立要件為何?多半民眾所說且常遇到的偽造文書罪指的都是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行為有二個,一個是偽造私文書,另外一個是變造私文書,且要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始可能構成本罪。年紀輕輕,行為不可取,請01的朋友勿學習so...大環境景氣越來越差,政府都無視了,小老百姓,多投幾家吧
除非你在學校所學的道路走很久不然通常公司是看你的就業經歷而不是學的科系公司做多久可以有誤差但是要誠實公司要幫你保勞保都能查資料勞保上有投保公司&該公司保多久薪資部分就見仁見智了沒過三萬的薪水就當學習經驗吧確定自己的身價值得三萬以上再來計較薪水履歷是千萬不能造假的有法律責任&公司可以立刻開除一般傳產可能就無所謂比較有規模的就會注意一些細節
"欺騙" 是很嚴重的事情樓主不知道把勞保一調出來 , 馬上拆穿工作年資造假的問題嗎 ?有點誤差是可以被接受 , 但誤差太大,明顯就是造假這個問題可大可小 , 嚴重直接開除請你走路 ,因為你欺騙了工作年資 , 公司可以主張是因為你的工作年資造假,讓它誤錄用了樓主如果表現好,公司可能裝不知道,不處理這問題 ,改天老闆對你不爽 ,人事資料調出來 , 就算沒請你走路 , 也可以大過一支很多公司在填人事資要時 , 都會要求簽名 , 確認資料正確 , 否則願意接受公司處分等等條款....樓主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