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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92元,離職還被扣薪


dino70929781 wrote:
什麼邏輯下需要簽這個約?這不過就是為了五斗米折腰的案例,或許沒有這種經歷的幸運兒就是不會懂。不合理的合約就不要簽說起來容易,確定當事人的法律常識可以分辨這個合約合理與否?不過就是應徵飲食店店員,老闆還大張旗鼓拿出應徵高階主管都還不一定得簽的定期合約來,所以該被檢討的是應徵者?上面已提供宜蘭縣政府勞工處長已經表明無論如何都不該被扣薪的資訊,為什麼看起來還在替資方憤慨不已?開版文完全未揭露資方任何資料,這樣是要公審誰?是能公審誰?至於說討拍,現在不也討到罵了嗎?(笑)
感覺就是高知識份子站得高高地在嘲笑低端民眾、檢討被害人的發言。


樓主在網路上有時候這類對你沒幫助的言語就看看就好
通常有些就是自己也是做類似行為的雇主或者主管
這串文有些站友回覆的也很好
那些意見你就參考看看
很多職場上勞工不是想說一就能說一
看看一堆公車司機過勞的..
他們何嘗不知道公司如何的苛刻他們的工時
有一些人更只會冷言冷語說換工作就好啦
會講這種話的心態就跟小英總統一樣,說你們怎不自己找老闆解決一樣冷血
可以的話其實明天可以打電話去勞工局,或者勞動部詢問,不然網友的回答通常也是依照自己周遭的經驗來回答
希望能對你有點幫助
感謝以上各位網友大大的支持,我預計明天會備妥資料陪同當事人去宜蘭縣政府勞工處,處長已指示勞資關係科科長幫忙處理,慶幸宜蘭縣有這樣相挺勞工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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