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錯誤百出的員工, 誰該負責任, 請選擇

iamaminimalist wrote:
真的
原本也見怪不怪...(恕刪)


有空去看一下西遊記吧!

去了解一下為何每次殺妖除魔的是孫悟空.

唐三藏卻總是聽信到處捅婁子的豬八戒而去錯怪孫悟空.

職場的生態也是如此.

補充一下:沙悟淨跟豬八戒比較要好,跟孫悟空沒那麼好.








iamaminimalist wrote:
錯誤百出的員工, ...(恕刪)
算你倒楣
這年頭保障的員工
包括老鼠屎

人一無恥天下無敵
尤其在是自詡民主,治法不彰的國家

iamaminimalist wrote:
錯誤百出的員工, ...(恕刪)


本來的做事方式沒有人說不能接受,即便犯錯也都會給他機會,那這樣他又為何需要改進?
既然本來的做法沒人指正,自己又可以接受背後被人家指指點點,臉皮厚一點的當然就繼續
不是空降部隊不是後台很硬那種
太差就人資約談後沒改善填改善單改進啊,沒達標就請他自願離職啊
在不然就資遣他啊
有這麼難嗎?怪就是怪他很能嘴騙了主管能進公司,或是主管用人不明 二種選擇啊
也許是皇親國戚,讓他在公司小錯不斷,
其損失小於 讓他找理由挖錢出去創業(亂搞)。

老闆的大局眼界,不是員工能體會的。
在職場上只要沒有出大包,或是吃裡扒外,就是遵循做人比做事重要。

會做事是基本,多學學做人才是重點。

hx135cb750 wrote:
還是要給資遣費!那...(恕刪)


能夠不給資遣費的只有下面這六條

勞基法第十二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