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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匠認為年輕人可以這樣防過勞死

只考慮到人民的 食、衣、住,沒想到 行、育、樂。

結果就是 民不聊生!
感覺就是假的,
計程車司機睡車上是很常態的事情,
一天16小時6小時再睡,其它時間載客或是下車旁邊走走之類的,回家再睡2小時,4小時其它的時間,
是哪個司機這麼厲害16小時不停工作,或是這麼笨都在車上都不睡覺的?
過猶不及都不好,但是天下沒有白吃午餐特別是處於相對飢餓時刻是應該相對考量付出多一些,
也許政府要負責也許學校要負責也許家庭要負責,但自己的人生要付的責是責無旁貸,
口水無益於獲得,特別是自己的人生造化。
人家意思是說
計程車司機過的很好
個個賺大錢笑呵呵
以後怎樣
沒大家的事
當成笑話看看就好
計程車來比真的很好笑

運匠累了可以想休息就休息

勞工可以嗎?

作業員連尿尿時間還要記錄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0...(恕刪)
反正每個人都覺得自己職業是最辛苦的
然後都會說別人比較輕鬆哪有甚麼資格喊苦

我也可以說運匠每天都坐著轉轉方向盤是能有多累?

這種只說自己累別人輕鬆的發文 一點營養都沒有

不信去問每天在辦公室喝茶聊天的一些肥貓
當你問他們誰比較累,他們馬上可以掰出一堆不是他們本分的工作來說自己快過勞

累不累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好嗎?


勞基法規範的是最低標準,來保障沒有"議價"能力的勞工朋友。如今最低標準往下修,衝擊最大的也是最底層的勞工,他們怎麼跟老闆協議呢? 老闆拿張切結書/同意書來只能簽啊~~
我的日本貿易商客戶裡的 業務(男) 35歲 一妻2小孩(1歲+7歲)
自住千葉縣(¥1500万前後約台幣400>>30年分期付款)
周五日搭車東京都心通勤(轉1次車 單程2小時30分全程 塞滿人站立狀態)
AM 6:30出門 9:00前後到公司
平均下班時間 PM 7:30~8:00 到家約PM10:00~10:30
應酬時離開都心約PM9:30~10:30 到家約PM12:00~12:30
周休2日..

2個半小時...在台灣可以住高雄在台北上班通勤....


上班完就睡覺,睡覺完就上班,這樣就不會過勞死了!
突然漲姿勢了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0...(恕刪)
台灣計程車司機素質怎樣大家都知道,路上看到計程車司機開車行為是稱讚還是罵髒話?

怎麼會對這族群的人說的話認真咧?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0...(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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