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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好像越改越爛..


ujm wrote:
唉.....
真正被洗腦不瞭解狀況的是你啊!


有些人就是只相信他自己支持者的話啊,難怪台灣會沉淪~

媒體也固定只看那幾台,被洗腦、被賣掉了也不知道啊...

Lucky John wrote:
人家搞園藝起家的你確定你的花種的起來


種應該不難,問題是你找不到種子

atoss888 wrote:
不是滿街大學生...為什麼台灣的競爭力會變弱呢?
連政府政策都能不清楚了解就被隨意被帶風向....不弱也很難
正確認識勞基法修正





單一點都說得通,全套合起來就是騙

Q3就自己打臉Q1、Q2,加班變多,領不到錢、休不到假,
遙遙無期的期限。

Q4、Q5不算過勞?

Q6更扯,要出國玩要合併特休假?
我不能去年的特休先換錢,今年要出國玩、請特休+事假,把錢還給老闆?

不過王定宇的智商,
一堆但書,讓慣老闆有漏洞可鑽

說甚麼特殊行業可以開放12休2,輪班休8hrs
以台灣人個性3/1實施,3/2就全台特殊行業了,
不然你說嘛,哪個行業不特殊?

加班換的補休期限內放完,期限是什麼?
該不會又是自己跟老板協商吧? 還是特殊行業無期限?

多多莉 wrote:
原本7休1→現在12休2
(如果連續12天12小時..會不會掛點)
輪班間隔11小時→現在間隔8小時
(是指睡公司的意思嗎)
加班領加班費→可換成補休
(會不會都拿不到加班費)
休息日加班時數加成→ 時數1:1.無加成
(天那..那又更沒加班的動力)
加班上限46小時→54小時
(似乎更過勞了..)
勞基法是確定改成這樣了嗎
嚇得我吃手手


看你的文

我也嚇到吃手手

你確定看得懂勞基法改成怎樣嗎?

我都嚇到腿軟軟!上班後就出不了公司門口!

多多莉 wrote:
原本7休1→現在12...(恕刪)

多多莉 wrote:
原本7休1&rarr...(恕刪)


不是好像
是根本改得很爛

原本就無視勞基法的老闆更不用說
放心!沒看新聞嗎?你工作時間如果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持續一年以上,才有資格談過勞。

現在的年輕人也太不經操了,跟我們以前那個年代一天只睡3~4小時相比,真的太沒競爭力了,這也是為什麼大公司不太喜歡用畢業生,現在的年輕人如果要跟上潮流,真的要更加刻苦耐勞才行,不然過不了幾年就要去當台勞了,而且薪水可能就是別人國家的最低薪資。

這次勞基法修法雖然修得不好,但也沒有爛到哪裡去,至少有幫勞工把加班費跟補休假這塊明確定義出來辦法,不管資方要怎麼鑽漏洞,最後勞工終究能夠換取應得的補休假或加班費,只是拿到的時間問題而已,跟以前我們加班加到死又不能報加班費又不能補休來得好了
Smart

多多莉 wrote:
原本7休1&rarr...(恕刪)


不改有人罵
改那樣也有人罵 (沒有這些加班費我要怎麼養家啊!服務業性質不同要有彈性啊!
改這樣也有人罵 (過勞啊!沒人性啊!慣老闆啊!
怎麼改都有人罵,都有人不滿意
當既得利益被侵犯就會不爽, 這就是人性

樓上那些義憤填膺的, 你們提的出來皆大歡喜的方案嗎?
這次修改本來就是為了覺得一例一休太吃虧的老闆和覺得放假過太爽想多工作賺錢的勞工修改的
當然會往讓勞工比較不爽的方向修改
不然你以為會改成兩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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