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公司下班時會鎖打卡機 這樣合法嗎?

加班加到幾點就寫幾點
然後手機開直播親手交到主管手上,你看他簽不簽

這只是一般行政流程,無涉公司機密,就算公司因為你開直播要告你,也告不了什麼
現在資訊發達,你真想跟公司玩,還真有得玩
但會不會被失蹤就難說了
如果在我以前的公司
這叫做責任制

我們刷卡進出的
沒人管你要幾點刷卡下班
反正你事情做不完是你的問題

你今天沒做完你五點半要準時走也是你的事情
反正明天主管就會問你東西咧!
加班費規定是在勞基法第 24 條,但是罰則輕,沒有刑事罪

第 79 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

勞工局也知道
立委也知道
時力作秀了幾天,為何不加第 24 條的罰則?

因為難度高又沒人氣可用

你有四種選擇
1.不要加班
2.換公司
3.集合眾人一起申訴
4.蒐證打民事求償 (先向勞工局申訴,過程有助蒐證)

小人物還是選擇小人物適合的路走吧

真要打官司,打刑事才真有用
侵占加班費、背信罪之類的,我沒研究,無法建議




路過喀 wrote:
加班費規定是在勞基...
真要打官司,打刑事才真有用
侵占加班費、背信罪之類的,我沒研究,無法建議.(恕刪)


恕我可來補充嗎?

合不合法, 是誰說有效!?
要打官司也要有實質證據來說服裁判者(法官)才有贏的機會.

去檢舉被裁罰, 也可以有行政救濟(提行政訴訟)

下班時間一到, 超過時間那麼久才去打卡.
是誰的問題. 是員工? 還是雇主老闆?
建議雙方兩造去協調溝通.
無法溝通協調也有其他方法可走. 一步步進行.

供參.

西瓜龍蝦 wrote:
舉例來說5點30下...(恕刪)

不知道你出社會多久了
但台灣的就業環境,你必須要有正確的認識
對於爛公司,你只能選擇吞下去或離職
公司是不可能改變的
就算檢舉,公司罰了錢就請你走路了

西瓜龍蝦 wrote:
舉例來說5點30下...(恕刪)


要在公司待下去 還是安安靜靜就好
不要自找麻煩阿

輕鬆熊 wrote:
如果在我以前的公司
...(恕刪)


這哪叫責任制

你兩點半做完了可以走才叫責任制

西瓜龍蝦 wrote:
沒做完 上面只會說...(恕刪)


嗯...

跟他擺爛到底啊...

做不完明天做

橫豎都要吃虧, 不如就搞大一點
kaiend wrote: 
以管理層來講,誰要給你加班費啊,加班就是因為你的能力差,沒辦法在法定時間內完成,是低效率的代表
公司沒跟你收水電費就不錯了,還想要加班費啊


還蠻鄙視你這種想法的
一整個慣老闆口吻
加班跟能力差不能劃上等號
你告訴我哪一個上班族沒曾經加過班的?
所以在台灣每個上班族能力都差?


我覺得台灣薪資那麼低就是因為很多中小企業老闆太過寒酸導致
根本不是什麼產業結構問題

El Zegna wrote:
這哪叫責任制 你兩...(恕刪)


這是台灣版的責任制
做不完也是你家的事情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