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為什麼沒打卡就不能算上班勞工局:為什麼上班卻沒打卡記錄這當然是最極端的狀態,所以很多公司還是會試圖找出寬容值但如果規定了不打卡等於曠職,那也是最死版的方式達成勞工局訴求而已補登記?有時勞工局要的資料會長達數年,那請問補登記的佐證影帶之類也要存放數年?如果是這樣的話,這類公司可能…讓你補登記,然後大過一支吧…
一個小路人 wrote:我不懂,就說一定要...(恕刪) 打卡就是管控上下班時間的一種機制人數少的公司,當然可以用其他變通方式來證明上班時間但是當工作人數上百~上千的人以後如何有效管理就要靠這類機制來更有效的管理上下班時間
說一下我們公司狀態最早之前公司對RD並沒有硬性規定幾點上班幾點下班後來工廠常找不到人,所以規定9點半之前要刷卡後來有人常遲到乾脆不刷卡只簽名只簽名的人多到誇張,公司才規定沒刷卡視為沒上班,要上簽呈才能取消有些事就是那些自以為聰明的造成的~
話說兩年前和兩位合夥人合開一間公司雖然我也有股份但負責人掛在另一位陳姓股東期間常常因為工作很晚來不及打卡(超過12點打卡就算隔日)被扣一整天薪水或是電子卡機記錄遺失又被扣一整天薪水但這樣惡質的公司只維持一年就拆股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