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戲+1之前一個同事不爽要離職…主管也是慰留…但同事氣頭上說,不想幹了不用慰留…主管第二次慰留…同事立場依舊不想幹…其實第一次慰留遭到拒絕…該主管已經通知人事建立離職編號…結算剩餘的假換錢…等第二次慰留遭拒時…資料已經印好等他出來簽自願離職(全程錄音)…
lyk123 wrote:一個工作一般5-7年就要考慮換,嚐試不同的內容但要同行。這樣全方位比較好...(恕刪) 一輩子在同一間公司當上老鳥主管,人人喊哥,最後領公司退休金過下半輩子。跟做一段時期換工作體驗不同公司,不同職場形態,有創新思維。真是難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