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bervic wrote:
這跟我朋友遇到的事, 很像啊,
我想知道是不是上勞工局, 資方只要提出財務虧損證明, 還有很多員工資遣的證明, 然後一切就留給勞工局判定, 不會有太多其他麻煩?
老闆就說他要收了,要怎麼搞倒?自己就打算先倒了啊!
這就跟公司誰最大,不做的人最大的意思差不多...
經營不善準備停止繼續經營公司而資遣是完全合法的,包括孕婦我記得也是一樣。
勞工局就先申訴,有申訴有希望...
還有給樓主,這種私下喬的事,雙方OK就好,現在曝光了只有壞處而己......
lilice wrote:
到底老闆是決定要結束營業?但為了該孕婦再苦撐幾個月?
還是要降低人事成本繼續經營,所以拿成本最高的孕婦開刀?
screens wrote:
今天的最新狀況是 孕婦要求老闆簽一份同意書,證明可以讓她掛勞健保和留職停薪。
screens wrote:
公司的離職單大家都簽了(上面是勾非自願),孕婦不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