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告 刑法 業務侵佔 是 有理由的
刑法告的是:你積欠"執行業務所得"這件事,無關 你欠了多少錢
你欠對方15萬 ,對方要告民事 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之類的 ,法官審理後,才會宣判 ,不服可以 再上訴2審
告你 刑法 業務侵佔 無非以"刑"逼"民",藉由 民事上的和解,換取你刑事上的輕判,例如 判緩刑 或 易科罰金
雖然這是 公訴 非告訴乃論,對方一但提告是無法測銷的,但是雙方有無和解是檢察官考量重點
建議你 先達成和解日後出庭也很快就能結案
不要 太相信坊間律師
某些律師是要你多出庭(刑事-偵查庭,民事一審法庭),反正又不一定會輸(這樣他才有錢賺啊)
有些律師會衡量事實上,如果我們理虧,就算對方事證不明確,還是會建議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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