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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資遣後,還需要做交接嗎?對方不給薪

如果方便就去交接,花個1小時重點講完就好

不方便就放著爛(例如有事,要去新公司報到,公司路程很遠)
真的扣你錢就到勞工局申訴
雖然說放著爛,但是沒必要口出惡言
只要跟對方提
1.這不符合勞基法(違法)
2.當天要去面試,沒辦法前往(你把我資遣了,我只好去找工作,哪有空幫你交接)
3.家人要求要交接要付錢
(業務技巧中的假想上司法,當客戶提出不合理,或較誇張的要求時,可以用回去請示上司的方式來交涉)

基本上會凹你多上一天班交接的公司,公司文化也好不到哪去

會被隨意資遣,代表資方認為你的工作取代性很高
那你去不去交接對公司影響不大,你不交接,還有你主管或職務代理人負責

那些叫你一定要交接的,你可以不要理會
很多不是慣老闆,就是資方腦,真的為你著想的有幾位?
台灣一堆中小企業,真的跳到另一家遇到認識的機率有多少?真的给你穿小鞋的有幾個?
遇到了大不了再跳一家

而且,我朋友之前跟上司吵架離職,新的公司長官剛好跟舊老闆有仇,加上我朋友能力不錯,反而獲得重用
這種例子不是沒有

另一個方向想,只要你拒絕了這個不合理的要求
下次公司就知道要請人上班是要付錢的

祝你找到更好的工作
除非家財萬貫日後自己當老闆、沒有必要別上勞工局,好聚好散耐者性子解決,人生不公平不如意的是還多的在等你,讓對方占點便宜天會收它,網路意見百百種用自己的智慧選擇採納。
我是胖子
好聚好散,是對公司講的....這是指交接的那一天也要算工資,不要計較這麼一天


而不是好聚好散....員工要免費幫公司交接
員工的義務就是到資譴為止,應該是公司求你來幫忙才對哦

你想去不去都可以,交接這種事是員工做的,在資譴公司就要完成了




如果你去了對方沒有痛哭流泣的感謝你....那就別去了
薪水只算到23號,這部分只要有正當證據能證明

23日後不去就不會怎樣

建議拿張離職證明,而且要非自願的

至於去不去交接,看你自己

但是真的去了,大概講講就好

畢竟那不是在"上班時間"的行為,所以不用掏心掏肺的說明

記得收集證據保護自己

無良的行為可以不用跟他客氣

這種公司不敢去勞工局告你

因為他們做錯的事更多

1. 6月29日時就被要求去做交接~~
(有打卡嗎?如果沒有法子舉證就只能認了,有去申訴時一定要說出來)

2.說若我6月底沒去交接,將不會算給我一整個月的薪水~~
(有說而妳也同意了,所以雙方同意,同樣有去申訴時一定要說出來)


不好意思,以下進入正題
今日22日被通知資遣,對方以不適任當作理由,
要求我星期一(24號)去做交接,


3.但薪水只算到23日,沒有算我24日去交接的錢!~~
(這裡出現了,上面哪條它說的而妳配合,申訴時這句重要)
~~(薪水到23日,24日不算,基本上你24日可以帶者交接文件,然後花個一小時跟要交接的人說明,然後就可以走了)

~~(事實上勞方有交接的義務,但是並沒有所謂的時間性,一個小時還算多了,有做好文件丟者也算交接,交接不代表要教會)

其它暫時沒想到...基本上妳如果申訴時都說出來,勞工局應該會再替妳爭取哪一天..
對了,該公司在妳正式上班有投保嗎?勞健保都要,如果沒有,嘿嘿嘿...
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定要...


PS.有些小公司三不五時請人,然後叫人走路,又請人,其實它們是想領政府的補助金,所以找工作不要有了再說.
如果還要在業界混口飯吃的話

多花一天來交接 對你的人生來說也不是甚麼太大的損失

為了一天薪水或一口氣去申訴 還不如早點去找新工作

除非你不缺錢 或 你的一口氣很值錢


當然沒拿薪水 你可以遲到/早退/口頭交接/文件一丟就走人

看看下任苦主跟你的交情吧


至少你還有拿到非自願離職書跟資遣費是吧(更多是讓你自願離職)

LEhot wrote:
請問各位,小妹我7...(恕刪)


22通知資遣, 若資遣成立, 其實可以算到22日薪資, 所以你24沒去交接, 公司可能只給妳到22日的薪資, 所以這個就看妳的取捨了.
有上班就一定要給錢 被資遺後 就不必辨交接 交接是在資遺前就要完成(我都不是你員工了 還有什麼義務要去你公司上班? 若我在資遺後找到工作 是否還要請假? 若公司沒在你離職前交接完成 那是公司調度人力的問題) 若公司在資遺後還要叫你去 是要求你請你來幫忙才對
1.資遺費別嫌少
2.被資遺我記的必需要給你找工作的天數 若沒給你 就可以拿錢(我記的是如此 你可以打去勞工局問 有好幾天的薪水 順便問被資遺公司應給的有那些)
這本就是你的 應該拿就要拿 若你不想拿 這也是你的事
什麼叫好聚好散? 本來就是你的東西 對方硬不還給你 叫好聚好散? 邏輯有問題
本來就是你的東西 要不要是你的事 跟好聚好散一點都沒關係 至於有些人覺的你為什麼做不到1個月就被資遺 是不是你本身有問題 那又是另一個問題 跟薪水一點關係都沒有 跟要不要交接更不相關

pauyeu wrote:
22通知資遣, 若...(恕刪)

若我沒記錯 這是你這星期上完應有的假日 必須給薪 詳細可打勞工局問
LEhot wrote:
請問各位,小妹我7月...(恕刪)

別去交接。
跟老闆說 資遣要預告 他沒預告吧?
在來 這才是重點 資遣日期是他定的 來不急交接不是你的問題! 
很多人講 怕留下壞名聲 在被資遣的前提下
跟本無須理會 況且這種家族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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