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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公司有違法?

1.是否每周都是周休二日,休息日上班是否有加班費?
2.上班時間10am - 19pm,中間是否有一個小時自由的休息時間?
3.遲到5分鐘,扣2000全勤,可能不符比例原則。

1.如果依他們原本老闆的想法 並不想將薪資結構拆那麼清楚
所以他文中 也說了 業績好 薪水有原本2~3倍多 差時也有3~4萬
都比原本的高 等於老闆變相將利潤 當成加班費 攤提到給員工的獎金去
這個 就見仁見智

3.依新的薪資結構 除全勤2000 其他已經高於最低薪資規定
等於這2000是多給的 本來上班就不能遲到 正常準時上下班的人 根本沒這問題
主要還是針對那些常態性惡意遲到的人所設的

bear12345 wrote:
我們只是一般小店面4...(恕刪)




伙食費可是有2400的免稅所得額

所以應該把伙食費調高到2400

而伙食費增加的部分

則調減其他薪資津貼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mdlan1 wrote:
未經過勞資協商或個...(恕刪)


+1

違法啦~~ 你被坑了那麼久的退休金都不知道...

退休金要以你實際領的金額去計算 不是用獎金就可以混過去的

上下班沒打卡怎麼算加班費?

一看就知道你老闆不懷好心....

總之 把你的制度去跟縣市勞動局報備吧

勞動局會要求你老闆改善的...

如果以你的勞動條件來看 你每個月少領的加班費大概也有1 2 萬吧

你要感謝你同事才對.....

bear12345 wrote:
業績好一點能領到5~7萬
當然差一點也有3.4萬...(恕刪)


以一間四人的小店面來說
能領到這樣的薪水,已經打敗一堆人了
你的老闆肯定是個吃過苦,知道分享的人

當然,你也可以依法爭取自身的權益
但爭取之前,建議先想想其他同業的待遇再說
可別為了一顆蛋,殺了一隻雞

我是個小小雇主
我給員工的薪資是外面同業的一倍

最近我發現在別家同業待過的員工很知足
知道外面沒有這樣肯分享的老闆

而另一位沒甚麼工作資歷的員工,口口聲聲說我賺太多!?

言下之意似乎是嫌他領的太少?

所以我決定不耽誤他了,讓他往更好的地方去發展

dennis10 wrote:
+1違法啦~~ 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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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先生您的公司找人

待遇不高

對求職者條件要求還一堆

小店都比你們強多了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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