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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下,大家今年分紅獎金應該只剩一半,有實例!!!


s700814 wrote:
3.5萬,等於一人年薪42萬,兩人就得多


支持阿~~~

本日中肯哥
我認為的部份是這樣...

假設公司需要10個員工, 老闆就只請8個, 這樣可以省下2個人的勞健保.
這樣員工假日需要來加班打平人力的需求(或是某些行業假日本來就需要有人上班)
好一點的公司加班會給 2倍或是 1.33倍, 有的是強制排班只給1倍, 但是還是有完全不貼薪的無良公司...

現在政府強制明文規定這部份的給薪制度, 因為之前的法律有漏洞,
公司會用 "月薪本來就是30天, 當然包含假日" 來規避加班費倍率. 這是勞工局自己說不違法的.
所以現在明文規定加班一定要給 1.33 倍假日 2 倍來防止漏洞.

公司為了不想給加班費, 只好回到原本的正確編制, 顧請原本就該配置的足員10名員工.
當然, 原本有些原本假日加班可以領到 1.33/2 倍的人不受影響, 因為對老闆的成本沒有差別...
所以才會有人說覺得成本上升的老闆就是原本就在違法的老闆.
不過原本假日上班有1倍原薪的人可能就少了加班機會, 因為老闆會另外請人來上班.
原本假日上班沒有加班費的人, 現在就不需要被凹加班了, 得到救贖了(理論上啦....哈哈)
這裡很微妙, 有人說大家不懂胖虎, 但這就像你要立一個牌子禁止野狗進入, 你不管怎麼訂, 牠就是看不懂阿...

至於有人提到老闆只會減少獎金支出, 這種事在一例一修前就一直這樣了好嗎?
現在不過是老闆多了一個藉口可以說嘴...
就跟小吃店一直漲漲總是有各種理由, 或是情侶分手時的爛理由, 你真的就都信了嗎?

另外都沒有人注意到一件事, 如果老闆改回原本正常的人力編制.
就會多開2個職缺, 有些人少了的加班機會, 取而代之的就是就業率的上升, 就業門檻下降.
這才是正確的作法...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s700814 wrote:
你怎麼會有老闆會分...(恕刪)



真的 我一眼就看出的盲點就這樣被你點破了....


現在哪裡會有老闆拿一半出來分....

算算去了吧...別做夢了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那你去討了嗎?
只想當大雄的人.....老師再怎麼挺你
你永遠是大雄(恕刪)


大哥!!你認真了~~
這篇文我也只是看看而已
我的身價應該可以進01百大內
有差嗎?! 0的一半還是0...
樓主真的有去餐廳工作過嗎
有些餐廳現在還是一樣月休4
薪水沒多高
也沒有像樓主說的分紅
而且員工還會幫老闆罵政府
可怕 被壓榨還不知道

房市小牛 wrote:
一例一休下,許多中...(恕刪)


不知道在算什麼?
原本就是周休二日的勞工應該都不受影響吧

lbb507 wrote:
不知道在算什麼?原...(恕刪)


如果原本不是週休二日或月休8天影響很大,外加人力得補充

外加要落實勞基法,這對以前沒加班費公司也有影響

我公司原本週休二日,加班是1~5平常日,這次修法對我公司一點也沒影響

lbb507 wrote:
原本就是周休二日的勞工應該都不受影響吧...(恕刪)


多少有些影響
比如說公司如果接到急單,
以前公司會考慮讓員工周六來加班趕工
現在就會猶豫了

現在台灣其實陷入大家在比誰放假多,比懶的時代
感覺勤奮精神漸漸不見了

房市小牛 wrote:
多少有些影響比如說...(恕刪)


付加班費即可~~
那些有意見的人好像以前不用付加班費一樣

一定會有影響,但影響最大的是原本沒照勞基法的公司
你的說法只是原本人力不足再補充而已
一例一休影響其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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