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中年老頭 wrote:重點是你開什麼店?...(恕刪) 這真的是重點有人開 鹹酥雞店 臭豆腐店 燒臘店 卡拉OK夜店 棺材店 宮廟 炮竹工廠 XX堂口 妓女戶.......你能忍受住在他隔壁嗎?!要是我我也照三餐去亂!!要錢?搞不好他只想跟你要阻隔噪音或臭味的修繕費補貼爭吵?你們是不是也一樣大小聲去亂?為何警察越來越不想理你?? 原因是??? 總之一堆鄉民只聽一方的片面之詞就以為是正義的附和真像是完全沒判斷能力的覺醒糞青
肉粽伯 wrote:故意把臉對著我們.臉貼臉這樣.然後用額頭撞我們.還用手指頭一直壓我爸媽跟我的臉 這應該就可以再告他了吧?另外 看有沒有網友可以提供專業資訊這是否可以申請強制令 禁止隔壁鄰居全家進入你家中也禁止在你家門前咆嘯有違強制令應該是有罰則的吧!!
絕對不要直接打市內電話給管區派出所每一次發生都打110 每一次都把它當作一次全新發生的事都打110如果你已經每次都打110 警察都不管 那就往上申訴吧 警察局長信箱 縣市長信箱 總統信箱 立委 縣市議員如果都無效 就搬家吧
DOO 1201 wrote:沒PO影片前就只是單方說詞,小本經營是不是有油煙或噪音之類,否則沒來由這般胡鬧啊! 同意, 雖然社會上也是有那種沒來由來亂的(或是無賴來要錢)但現在不會在隨便相信片面之詞了有影片就PO吧, 最好順便連做什麼生意及附近環境都拍一下之前的新聞大家都還記得吧, 真狼假攝影師犯案, 謊稱女友在場, 網友幹翻天, 結果女友根本在家....
有問題之前就應該在店內外裝監視器了..怎會拖到2年.~~以我的個性..父母是我最大底線..若無影響到鄰居..我一定跟對方對幹.~~你一定要比他狠..他才會怕你.~如果你自己辦不到....那就是搬家.~~我堂弟開火鍋店.里長用台車檔住門口..我堂弟塞一點錢給他..打發他走了..結果..這里長朋友那些阿貓阿狗如法泡製..~阿是給幾次錢...真是軟土深掘.~~引來更多想慨油的~~
警察絕對管得了社會秩序維護法68條1款藉端滋擾住戶.........來一次報警一次罰一次警察不來先去縣市直轄市長FB反映(通常那裏是最多民眾會看、記者會看的管道)反映說如果警察再不處理就投訴媒體通常一兩個小時內管區派出所長就會親自來拜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