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司組織,還是食品"行"的獨資合夥?
如果是前者...那你不是實際出資者,只是個人頭...
那如果負債倒閉....基本上只要付有限責任不會牽連到你名下財產
如果是後者....是要負連帶無限責任
那之後債主銀行都會找你要錢,那你名下財產....就準備賠賠進去
不過名聲都會臭掉就是了
既然是人頭....
基本上你也不是實際出資者
說話似乎沒甚麼分量
不如就叫家人另找其他人來當人頭....
allenlin183 wrote:
附上401供版友參...(恕刪)
樓主都做到這個份上了,辛苦了,小弟相信是真人真事啦,原諒小弟本性多疑,畢竟被騙太多眼淚了

再來看樓主方不方便再多分享一下
Q1: 樓主掛人頭的公司,在十數年間(你還沒回家時)有每月付人頭費當花紅讓你花用嗎?
(就是你也有享受因公司獲利的金錢...)
Q2:樓主掛人頭的公司,在十數年間(你還沒回家時)的決策所需的大小蓋章,是否你圖的方便給實際經營的家人們自用,
直到你十多年後回家才接手?
以下是小弟的幻想練筆文
樓主工作十多年一直不得志,看到鬧僵的家人用其人頭辦的公司越來越好,賺錢賺飽飽,越想越不甘心,就回家也要插手,無奈大權旁落,只能淪為蓋章小弟財務一直管不到手,還看著家人中飽私囊包二奶,偏又無可奈何....
不知道實際上有沒有想對,哈哈
我是覺得家人們經營這個食品行十多年,養了15名員工,很了不起了,這是樓主要學習的地方
當然樓主所說一回來插手就讓食品行明顯獲利若是屬實也要給你拍拍手....
以上純屬個人亂亂想,想錯想對都請樓主別介意

Q3 樓主想認真實際接管正派經營一定會傷感情的,沒有二全其美
Q4 全身而退是最不傷感情的了,沒有利益沖突一片和諧,除非你放不下利益想爭,不然就會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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