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妮 wrote:且聽說他手上目前有幾個案子在跑 公司也寄予厚望 這一句,非非非常的難解你又只是助理,真的這時候就只能比「人面、情面、場面、小弟、工具」---出自館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QH_v0Hlt3w找一個你比較優勢的去突破吧還沒突破之前,只能就姑且吞下吧
橘子妮 wrote:該主管也只回應說因情緒一時失控 覺得很抱歉...(恕刪) 他不是已經覺得抱歉了嗎?拉一個主管在小職員面前道歉,你確定你之後還做得下去嗎?不然乾脆裝病請假,再去看精神科,最後請醫師診斷罹患憂鬱症。這樣就能告他恐嚇,人身攻擊,請求精神賠償,你覺得這樣子好嗎?
橘子妮 wrote:小妹我在公司內擔任HR...(恕刪) 所以你有錄音嗎? 不然有哪個旁人有聽到且能確認該人是誰?不然處置什麼連是不是真的都不知道哩..lol 想達成公然污辱成案也得有點證據下次公司這些都要在開頭語音轉接時就要說明會錄音我相信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謾罵發生.
claus950 wrote:他不是已經覺得抱歉了...(恕刪) 因就他的為人 他是不會覺得自己有錯的~甚至對職位比他低的員工 基本上都是不尊重的(從他部門離開的人 一律都是惡言相向 不歡而散 吵架互罵 時有耳聞)只是在行政單位主管和BOSS面前 他不得不表現一下(一方面也是怕他要的人再被擋)所以 我只是希望他能知道 都是同個公司的員工請"互相尊重"~讀到博士了 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