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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早7晚7」做四休二月領19K高雄保全:打掃阿婆都比我多

事實是台北市以外看不見勞基法
自從柯p當市長讓賴當勞動局局長後,常在作勞檢以前很少在作大家都不怕。
現在只是好一點,還是有很多不守法的
看報紙的求職版
休六天不到三萬一的都違法
kang-003 wrote:
以前有句話叫"濁水溪...(恕刪)

congydu wrote:
[ETtoday]...(恕刪)


我們公司外包的保全更屌,據說只領15000元,沒有勞健保,請自己保...

據說都是找有卡債或是生活上會被追錢的..

因為卡債族還是有些會被銀行扣款,所以都不要用轉帳的...希望領現金..

所以這家保全公司就直接說:要就來,不要拉倒...

或是說:你要勞健保喔! 那好,我們薪資必須用轉帳的..

夠屌吧...
摳台勞然後就說台灣人懶,摳外勞你看外勞會不會跟你槓上,外勞在台灣多比台勞有前途多了。
保全的待遇本來就如此
不光南部,雙北十家有九家也一樣

保全就是請一個人在那坐12小時
然後收收掛號包裹,跟住戶聊天
看電視,打瞌睡,吃住戶給的點心

好處就是住戶請保全找人做居家服務的時候(修水電,裝潢,鎖匠)
比較有良心的師傅會給介紹費

真的發生大問題保全也無法解決

除非專站豪宅那種點
不然一般的保全公司都是找老弱的人為主
不是老到強迫退休的年紀
就是生過病,無法負擔重勞力工作的人

sm7727 wrote:
中南部都是綠色的當...(恕刪)


某南投某知名本土咖啡
全職待遇22k 全勤加一千
一天八個半小時班
不准放假日

四五年前的事情了
對了,這是台北徵人條件

前幾天在高雄賣場逛街
無聊跟保全聊天
難怪他驕傲的跟我說他薪水24k12h做二休二...

hungkingg1 wrote:
記得前一兩年有報出...(恕刪)


雖然不是保全.....傳產業~

我們公司底薪好像是13k左右吧 加一堆有的沒的薪水才25k左右

難怪這麼多人挺而走險,去當詐騙犯,一萬九吃又吃不飽餓又餓不死.
Dennis520 wrote:
保全就是請一個人在那坐12小時
然後收收掛號包裹,跟住戶聊天
看電視,打瞌睡,吃住戶給的點心

包括管委會在內很多人觀念都錯誤的,保全員或警衛主要職責是管理人員車輛出入的門禁。大部份社區都有監視器,保全員除了收信件包裹外,其它時間就是監看監視器螢幕查看有沒有可疑者。管委會應該要求保全員或警衛做好監看監視器螢幕的工作,並不是聘請來看電視打瞌睡、打屁聊天。

去年寫信給勞動部如下,提供參考。
【陳情內容: 昨天的新聞,有一男子破壞大學女生宿舍側門門鎖侵入。先猥褻女學生,並且欲性侵另名女學生。女生宿舍雇有保全,側門有裝監視器,駐守正門的保全員可透過螢幕監看,研判應是保全員疏忽未注意。

我把工作大致分為勞心及勞力兩種,舉凡總經理、經理副理廠長課長、工程師、會計、內勤行政人員等,凡是上班坐辨公室的歸為勞心這一類,保全員也是。目前保全業保全員都是12小時變形工時,就先把保全員當做沒有適用勞基法第84-1條而是常規的規定工作八小時,工作上時時要緊盯門禁或透過螢幕監看,理想上八小時都要目不轉睛不能吃飯喝開水上廁所,深怕視線轉移兩三分鐘沒注意到歹徒潛入社區;這比常規規定的其它勞心工作還累。那些常規規定勞心工作者中午還有午休,加班也有加班費。八小時就已經很累了,竟然還採12小時變形工時,這就是在壓榨勞工(保全員)。同樣都是勞心的工作,保全員卻採用勞基法84-1條的規定這是很不公平的。

勞基法第 84-1 條是惡法是在壓榨勞工,應由貴部報請立法院修法廢除。短期內若是無法廢除,那就先把保全業回歸常規的規定不要適用勞基法第 84-1 條。】

就是有很多人認為保全員或警衛可以看電視打瞌睡、打屁聊天,才會想說反正上哨執勤是在打發時間,是老人工所以薪水不用給太多;說不定樓主所PO的這家保全公司認為招募來的就是看電視打瞌睡、打屁聊天,才會只給19K。
說保全工作輕鬆...
爽缺一定是有
但錢少事多的屎缺也不少

朋友今年打算去工廠輪班
因為他覺得工廠還比較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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