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是台北市以外看不見勞基法自從柯p當市長讓賴當勞動局局長後,常在作勞檢以前很少在作大家都不怕。現在只是好一點,還是有很多不守法的看報紙的求職版休六天不到三萬一的都違法kang-003 wrote:以前有句話叫"濁水溪...(恕刪)
congydu wrote:[ETtoday]...(恕刪) 我們公司外包的保全更屌,據說只領15000元,沒有勞健保,請自己保...據說都是找有卡債或是生活上會被追錢的..因為卡債族還是有些會被銀行扣款,所以都不要用轉帳的...希望領現金..所以這家保全公司就直接說:要就來,不要拉倒...或是說:你要勞健保喔! 那好,我們薪資必須用轉帳的..夠屌吧...
保全的待遇本來就如此不光南部,雙北十家有九家也一樣保全就是請一個人在那坐12小時然後收收掛號包裹,跟住戶聊天看電視,打瞌睡,吃住戶給的點心好處就是住戶請保全找人做居家服務的時候(修水電,裝潢,鎖匠)比較有良心的師傅會給介紹費真的發生大問題保全也無法解決除非專站豪宅那種點不然一般的保全公司都是找老弱的人為主不是老到強迫退休的年紀就是生過病,無法負擔重勞力工作的人
Dennis520 wrote:保全就是請一個人在那坐12小時然後收收掛號包裹,跟住戶聊天看電視,打瞌睡,吃住戶給的點心 包括管委會在內很多人觀念都錯誤的,保全員或警衛主要職責是管理人員車輛出入的門禁。大部份社區都有監視器,保全員除了收信件包裹外,其它時間就是監看監視器螢幕查看有沒有可疑者。管委會應該要求保全員或警衛做好監看監視器螢幕的工作,並不是聘請來看電視打瞌睡、打屁聊天。去年寫信給勞動部如下,提供參考。【陳情內容: 昨天的新聞,有一男子破壞大學女生宿舍側門門鎖侵入。先猥褻女學生,並且欲性侵另名女學生。女生宿舍雇有保全,側門有裝監視器,駐守正門的保全員可透過螢幕監看,研判應是保全員疏忽未注意。我把工作大致分為勞心及勞力兩種,舉凡總經理、經理副理廠長課長、工程師、會計、內勤行政人員等,凡是上班坐辨公室的歸為勞心這一類,保全員也是。目前保全業保全員都是12小時變形工時,就先把保全員當做沒有適用勞基法第84-1條而是常規的規定工作八小時,工作上時時要緊盯門禁或透過螢幕監看,理想上八小時都要目不轉睛不能吃飯喝開水上廁所,深怕視線轉移兩三分鐘沒注意到歹徒潛入社區;這比常規規定的其它勞心工作還累。那些常規規定勞心工作者中午還有午休,加班也有加班費。八小時就已經很累了,竟然還採12小時變形工時,這就是在壓榨勞工(保全員)。同樣都是勞心的工作,保全員卻採用勞基法84-1條的規定這是很不公平的。勞基法第 84-1 條是惡法是在壓榨勞工,應由貴部報請立法院修法廢除。短期內若是無法廢除,那就先把保全業回歸常規的規定不要適用勞基法第 84-1 條。】就是有很多人認為保全員或警衛可以看電視打瞌睡、打屁聊天,才會想說反正上哨執勤是在打發時間,是老人工所以薪水不用給太多;說不定樓主所PO的這家保全公司認為招募來的就是看電視打瞌睡、打屁聊天,才會只給1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