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不妥~~因為這是您的權益~~小弟我公司,為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請育嬰假須將職務交接/個人財產歸還/...簡單的說就是跟辦理離職手續一樣,就是保留一個名額在那邊而已,部門空缺一樣可以請人。有差別嗎??當然有(以我的公司而言)~~不過您的計畫是離職,所以沒差。(如果部門主管不高興,可以請人事將該名員工列入黑名單,離職後要再回鍋就不太可能了)如果復職了...就公司及部門貢獻度而言為"零",您的考績若不至於墊底,應該也不會太好........要不要年終,視部門主管分配,以小弟我前主管的習慣,是不會給當年度沒有貢獻的員工年終的!!(現在的主管會給^_^)約聘領的年終都會比正職請育嬰假的多。如樓上大大所說....但是請完假後就離職,給人的觀感不太好,業界是很小的,觀感這事真的必須小心處理。
小稚01 wrote:想問問版上的朋友,身邊是否有同事,是請完產假+育嬰假即離職的?...(恕刪) 這在一般大公司應該蠻多的吧,不無小補。不過我遇過更狠的…她男友家裡開工廠的(應該不用出來拋頭露面的)結婚前來我們公司當作業員來一兩個月就結婚了炸彈自然是往線上作業員跟上司炸了(不熟,沒包)婚後馬上請婚假過沒幾個月又生小孩了(請產假)結婚有包的,滿月自然是跑不了(還是沒包)錢收完了就開心的請育嬰假了請完育嬰假也沒來上班直接辦離職。當時一直想不透夫家有錢為何要來我們公司?最後才發現原來是為了這些小錢果然有錢人跟我們想的不一樣可憐的公司還給她補助可憐的同事紅包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