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ola01 wrote:
老謝爆:企業心冷了...(恕刪)
平常日 前2H加班費1 1/3倍, 之後1 2/3倍!
休息日 前2H加班費 1/3倍, 之後 2/3倍!
例假日 加班費 1倍 額外補休1天!
新制加班費規定
休息日改成跟平常日一樣 前2H 1 1/3倍, 之後1 2/3倍!
例假日 加班費 1倍 額外補休一天!
我想這樣比較...都知道新制跟舊制差別在哪了!
所以休息日加班費...所謂的3倍!是資方把休息日應給的當月薪資也算進去.....所以才有3倍薪資的算法!
如果資方硬要把休息日應給的當月薪資也算入加班成本....那建議政府修改加班費基數
改成月薪除以當月上班天數(中國是 月薪/21天), 這樣員工休息日跟假日...也就不用給薪了!
這樣...休息日出來加班只要給前2H 1 1/3倍,後面1 2/3倍加班費!
資方也就不會有休息日要給3倍薪水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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