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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態度不好 難溝通 不配合 做未滿二年 可以直接解雇嗎

依勞基法處理啦!別再等員工搞砸您的工作進度,以和平收場不見得是壞事,但願建議對您有幫助。
花錢消災比較快


免得後續工作程序處理上很多麻煩滋事


bluesystem wrote:
否則將依公司規定XX條進行處份等等...(恕刪)


沒用啦
處份啥?扣獎金而已...扣考績,年終少點...就這樣....

好...那大家通通別想用公司的電腦上網
那個mis,別讓我看到你在看01...

我一定會很守規矩..早到,準時下班
該開單,我一定見單才做
不干我的事,我也不會幫忙...


jlhwu wrote:
雇主給付薪水請員工勞動
員工因很多原因"不配合"
重不重大????重大啊~雇主給付薪資給你,啊員工藉故很多理由不做事,無法聽從指揮???


公司付錢請你當mis
順便負責掃廁所
你也ok???
不用擔心..等有菜鳥來,就換他掃....
對了...順便去幫倉管上下貨....

cucubird wrote:
公司付錢請你當mis
順便負責掃廁所
你也ok???
不用擔心..等有菜鳥來,就換他掃....
對了...順便去幫倉管上下貨....
..(恕刪)




當然我內文的難配合不是這之類的事
因為該人的工作內容就是個技術員 所以只會叫他做份內的事

有時候我們需要在外安裝機台 或者 維修 需要趕一點

這位大哥還在那邊慢慢來 都跟他說 需要趕一下了 還會頂嘴說在趕什麼 就慢慢來就好 做不完明天在做就好
甚至還會嫌東嫌西嫌工作太難 太麻煩

你嘛好阿 哪有什麼工作都是簡單輕鬆的
我們一個月開五萬給你 早八晚五 週週休 有勞健保 供午 加班就算加班費 也沒虧待他阿..
(在台南.. )


產值沒多少 倒是蠻會嫌的.. 常常做沒多久就蹲在旁邊抽菸
因為我爸是比較人人好的那種 覺得大家工作都很辛苦 所以給人一點方便 不要太計較 不過他現在也覺得這個人很不OK
我覺得這個人有點軟土深掘


而且他還會酸其他師傅 跟 其他人處的也不愉快
如上所言還得給資遣費 實在有點不干心



齊爾-D-01 wrote:
當然我內文的難配合不...(恕刪)

冤有頭債有主
應該找錄取他的主管問為什麼
不是不依法令亂搞不給資遣費

齊爾-D-01 wrote:
當然我內文的難配合...(恕刪)


定個績效就好
跑的多的領的多.....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我們公司上週才資遺一個

作半年,平均月薪23k 作業員



10天前先跟他口頭告知,然後當天通報

結果他作到上星期五就表示能否不來

算一下真正離職日是要到這週五

跟他表明你不來沒關系,公司薪水還是照給付給他


資遺費算一算約5千多左右,湊個整數6千

加上這個月薪資,然後在包個3千元當作紅包


這樣應該有合乎現在勞工權益了吧?
勞基法沒有什麼鬼試用期啦~~~
既然看這爛員工不順眼就直接給資遣費請他走人不就好了
沒必要為了他浪費糧食...
idfour409 wrote:
不要亂教人拉
教人在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做人資害老闆被抓去關,人資也該辭職了
自己去GOOGLE第一頁就有了
可能涉及的是刑法第315條以下的「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恕刪)

公司會給你簽同意書,或發個公告
然後要怎麼監控就怎麼監控

第11期:老闆偷看我的電子郵件—合法嗎?
「按公司監看員工之電子郵件,是否侵害員工之隱私權,應視員工是否能對其在公司中電子郵件通訊之隱私有合理期待,若公司對於員工電子郵件之監看政策有明確宣示,或是員工有簽署同意監看之同意書,則難以推論員工對於自身電子郵件隱私有一合理期待。又若無法有合理期待,則應另視有無法律明文禁止雇主監看員工之電子郵件。…此外,我國並無法律明文禁止雇主監看員工之電子郵件,則被告為有效管理公司資料所為監看行為,難謂有侵害原告之隱私權。」(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9勞訴字第227號判決參照)。

齊爾-D-01 wrote:
當然我內文的難配合不是這之類的事
因為該人的工作內容就是個技術員 所以只會叫他做份內的事...(恕刪)


要發年終啦...有吧

大家都一個月
就你半個月...
你會怎麼想??

老實說,團隊中有這種人
早早付錢請他滾....比較好
要不然,個性比較溫和,技術比較好的,比較會配合的...會被弄走
我跟他..我做的事比較多,薪水一樣,獎金一樣...
忍到一個程度...我就走了....
於是...留給公司的,就剩這種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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