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事假扣 1167 乘 14 次 = 16338病假扣半薪 584 乘 30次 = 17520喪假/婚假 是給薪假不算(除非每個月離婚結婚再離婚再結婚)(喪假不是好事 就別論)所以他365天 少賺了 33858 元換來了 44天的休息日你算算是否值得就好了每個人值不值得是自己的行為就這樣然後特休還有 22天如果你們公司特休是結算錢的那他又回了 1167 X 22 = 25674 元所以正確來說 他還是少賺 33858 元--------------你少他一年資歷如果假設你的薪水也是跟他平平也沒有請過一天特休 你就只少他1天那你還是多賺他 32691 元 (喪假婚嫁除外) ( 33858 - 1167 = 32691 )補充: 哀呀 ! 沒注意到你說他22天也扣掉 如果也請掉了那就是 換來了 66天的休息他也損失了 59532元 (33858 + 25674)-------------事假 = 扣噹天的錢行政假 = 當天的錢不算所以事假 = 行政假 都一樣不算錢只是一個是勞工的權益 另一個是政府的德政如果他請假 不扣錢或是晚進公司你才要跳腳EX: 7點上班每次8點進公司 也不KEY補休或請假1小時長達 157次 真是不爽 這位同事的態度
這種員工都沒辦法處理了 這老闆很鳥在園區 除非後台很硬不然可以讓一個作業員 囂張到這種程度老闆該去跳河找個時間點 開除一下平日不乖的人拿點資遣費砍人當破財消災冷酷的豆豆龍 wrote:若公司有扣薪而他也...(恕刪)
我覺得你同事要是看到這篇他心中也會有這個標題,「遇到這種同事你還會想上班嗎?」這麼計較別人休多少幹嘛?住海邊的嗎?薪資你付的?不是的話,只想對你說關你屁事!當你同事才可憐吧!有個同事每天在旁邊一直看有沒有小辮子可以抓你同事才真的想哭,不是你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