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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解決方式,看來我能拿到諾貝爾勞工獎了


luzibin wrote:
吵那麼多,我還沒在...(恕刪)


台灣政府要加油了

搞個什麼休的吵吵鬧鬧,其實只要365天都要上班

很快不出三年,台灣就會凌駕於米國之上。

兩千五百萬人應該每個人都要成為勞動階級,才有辦法富國強兵。


luzibin wrote:
吵那麼多,我還沒在...(恕刪)



薪資低~22K被幹到死
你確定你還要得獎嗎?

bryan888 wrote:
那可否成立B、C人...(恕刪)



沒技術的工作 應該可以兼差
有技術的工作 大部分都被要求簽合約 合約有禁止兼差
這個標題也下得太。。。
這麼厲害去當國策顧問才不會埋沒人才。
http://happyvibes.pixnet.net/blog 大家都過得好,自己會更好。
bryan888 wrote:
每周只上三天班可以領22k?這種假設會不會太??...(恕刪)


你可以想成B跟C是A公司成立的派遣公司

也就是說A公司藉由派遣公司的形式來聘請員工

A實發50K 但帳面上來看是B跟C各發28K跟22K
藉此規避加班費跟特休等問題

不過其實成立一家人力派遣公司就可以 不需要兩家
派遣工並不是派遣公司的員工而是"服務商品"
他們只是仲介一名獨立工作者到這家公司"代工"

未來大概就是走派遣跟部分工時來處理這問題而已

---------
而樓主問題就是算的太簡單
假設兩名都是全職員工實際上你還是要負擔一人兩天有薪假
請了兩個人 你在薪資計算上是等於一周要負擔四天有薪假
這些都還不考慮退休金跟勞健保
你的薪資支出怎可能更少 除非你的時薪比原來更低
第一名員工 作四休三 但休的三天裡有兩天有薪假 一天無薪假
第二名員工 作三休四 但休的四天裡有兩天有薪假 兩天無薪假
為何會吵國定假日 因為國定假日是有薪假
不上班公司也要發錢 來上班就要多發一天工錢
這還蠻好笑的,如果照你這樣,一個幹到經理的以六萬薪來算,分對半,
出去跟人家說我是經理,只領三萬,那會很好笑,
如果蓋章,一下蓋那個人的,一下蓋這個人的,光想就很好笑,
出了是他推他,他推他,這樣老闆會一個頭二個大,
哈哈哈,光想就很好笑,嗯~你可以得諾貝爾烏龍獎,哈哈哈
看到這標題

我就知道他在想啥


因為這個答案 小學二年級的姪子說過了

原來 你跟他智商 樣
哈哈哈哈哈

B一週只要工作三天

每周工作三天 2萬五? 周休四日
luzibin wrote:
吵那麼多,我還沒在...(恕刪)

別吵了 wrote:
這個一例一休的制度,...(恕刪)


周六來上班是可以用補休下去處理的

只要周一到周五明訂是上班40個小時(還可以在加上每天半個小時的休息時間,會變成42.5小時)

在利用雙週,四周,八周的變型工時來計算

其實真的僱主可以請員工周六來上班而不用給加班費的
一堆電子公司做二休二不是嗎?當你沒事做時做一休一就會是常態了, 不相信?去看看法國的工時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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