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大公司休息日加班一天:月薪除30天計算,休息日當日工資已給薪,因此加班費為1+1/3(1~2小時)~1+2/3(3~8小時),所以當月薪資多 1+1/3(1~2小時)~1+2/3(3~8小時)。勞動部的計算...休息日加班工資1天薪水,加上加班費1+1/3(1~2小時)~1+2/3(3~8小時);當月加班實領到 "1"(當日工資) + (1+1/3(1~2小時)~1+2/3(3~8小時)。以上假設
法律訂得再多再好只要稽查不嚴格執行也是無用的另外責任制,勞基法有規定部分職業才涵蓋在裡面,而且要申報給當地主管機關審核通過還有責任制不等於沒有加班費,他只是解除部分限定而已------------------------------------------合法的責任制同樣要遵守的連續工作完全不給休息時間(違反勞基法第35條而違法)「不給特別休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8條而違法)「加班不可以請領加班費」(違反勞基法第24、39條而違法)「同意任何情況都絕對配合公司加班」(違反勞基法第42條而違法)「同意配合任意調動工作內容,絕無異議」(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而違法)-------------------------------------------企業自己把責任制無限上綱,但是不代表法律沒有訂定好條件即使你跟企業簽訂合約,可是合約內容違法勞基法規定的一樣是無效的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員工敢不敢爭取權益,跟老闆談,或者直接檢舉公司,即使需要再找新東家也要擁護自己的權利政府有沒有真的嚴格稽查開罰到對方會怕,人家偷個兩百萬薪資你開罰兩萬.....傻子都會算違反勞基法的問題,大公司也有很多,還都知名的,但是怎都沒有看到那些公司杜絕違法事項2016年七月才出來的新聞事件,違反勞基法的排名第一名:台灣中油第二名:中華航空也第三名:嘉里大榮物流第四名:家樂福第五名:新竹物流第六名:誼光保全第七名:日月光半導體第八名:麥當勞第九名:世界健身第十名:富利食品(必勝客)過去1年全國違反《勞基法》的企業8546家,累計1萬5187次違法,和去年的2305家總計4675次比起來,增加超過3倍勞動部的網站現在查到各縣市有被檢舉立案的企業違法案件,檯面下的未知不知道該說是因為罰款兩萬不痛不癢的,還是稽查認真一點,又或者是員工們終於懂得爭取權益了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的2021年國際人才報告,台灣人才外流世界第一,專業人才外移比例佔外移人口61.1%,代表著每10個外流人才,就有6人是專業人才。台灣的高階主管薪資水平在亞太13國排名倒數第四,落後於中國,香港,印尼,馬來西亞,泰國這或許也是爭取的方式,此地太黑暗,來去優渥一點的為何總是有企業說找不到人才啊!你拿香蕉,結果不是要找猴子想找孫悟空.....最基本的法律都無法遵守了,那薪水能指望有多好
許多人說:薪水高低靠自己能力&努力! 忠肯! 想必您因該是365天上班的那類型! 全年無休!(直到退休) 這樣哪位要當勞工呢? 勞工何嘗哪位不努力呢? 你是否有正常常識我非常懷疑! 哪天公司資遣別怪公司是你沒超能力&超努力!台灣! 是個島! 無天然資源! 無大型農業! 人口也才2300萬!今日如持續低薪! 最後與通膨有天地之差時連救都救不回! 世界物料變高 你確無法調整 ....物競天擇! 公司無法轉型就該淘汰! 時事變遷! 一魅停留在原地! 終究被拖垮!現再已是世界流通! 不再是封閉了!還是說您是那些老闆 有錢再轉投資 給小孩買超跑 確連分享給員工的錢都不願意呢?老闆賺錢因為他有出很多錢&心力! 但現在整個景氣低迷原因何再? 你要是再一樣死腦筋 我也拿你沒皮條阿!反正你覺得你過得很爽就好! 我還要為我的小孩家人未來找想!富會不會過三代 由此看出 我努力工作 也需要好好休息 有好的休息就有好的勞動力 有好的薪資就更有消費力使金錢 勞力 產品 持續流通循環 ! 這你都不懂 還虧有能力! 酸酸的
現行大部份公司都是加班1.33 1.66 (1 1/3 1 2/3)我以前公司都這樣只有現在上班的公司用舊制 0.33 066 ( 1/3 2/3)立委 名嘴 說的就是 把舊制變成現行大部份公司的1.33 1.66 (除非你是舊制...血汗工廠 賺錢都不願意分享)舊變新 才會有真正的加班費會變多(但絕對沒有那1200元日薪 月薪已經包含在內 休息也算錢給你了 我都包養妳了 讓妳休息日跟我出門活動 頂多給你三餐吃 哪還給你一天的錢你作夢)原本就是 1.33 1.66 有良心(肯分享) 就沒任何改變(但少了7天加班費或7天休假)立委 名嘴 就是再鑽這漏洞 這樣您懂了嗎? 讓你感覺良好! 我不曾去投過票! 要我在垃圾中找垃圾! 還不如不要!我承認有進步 把那些更底層的勞工提生薪水的幫助 但這個進步不向您所說的會多一天的錢阿!!! 也不會多一天的休息!!!選前兩例 選後沒半例 連傳宗接代功能都沒了說謊就是您的職業(亞人裡的佐藤SAY)
物價是絕對會漲...因為台灣內需市場的原物料辦成品幾乎都是中小企業在供應..而台灣的中小企業..幾乎都是做六休一或是隔周休二日..然後放以前的那些假日..現在突然間要求一定要放二天..不然就是另外一天全天都要以加班費計算..那老闆就一定將這個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而且加上元月1號起勞保健保也要調漲(這是大傷)..以及基本工資調高至21000..這些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勞工???就很雖小的發現...自己的薪水根本沒有漲..但是物價卻上漲了..更慘的是...還可能沒頭路...因為依照現行修改的勞基法規定..做滿半年就要有特休...那就更讓企業主剛好可以將正職員工轉換為契約工也就是說原本缺的工作是正職員工..她改聘請契約工...而且期限為半年..這樣就可以繞過那條做滿半年就要有特休的規定..甚至連年終都沒有...所以..這個大有為的政府...專門在做表面工夫給大家看..
回#33樓台灣拿大量資金培養教育人才!台灣企業不肯拿相對國際行情請人才!台灣沒能力的人確很愛酸那些有能力被國外挖角或自己去國外的人才!台灣企業只會喊:共體時艱 高薪聘請不到人才台灣企業不肯給專業人才相對位子花大錢培育國民 企業不願意買單 當然去更好的地方法展有什麼不對拿香蕉想請孫悟空 你太小看了 是想請佛主 甚至 玉皇大帝台灣公司只肯給自己小孩已上!代工不是唯一 陸客不是絕對如是維一更是絕對 那天秤一定傾倒
樂帶愚 wrote:勞動部的宣文圖片!...(恕刪) 變高XD會搞員工的公司,勞基法再怎麼變,就是有辦法搞,我公司就是把2016年1月2日公告出來說調班,然後擇日再補休,文字敘述中還搞一個勞資協調後的結果,啥鬼東西。再好的勞基法,公司就是有辦法鑽漏洞搞你,你要投訴,可以,先有心理準備~被整死或是被逼走。還有剛好卡在這過年前,只要敢抗爭,就等的沒年終獎金或減少年終獎金。勞基法再怎麼變,新資調高,公司就是有辦法把你卡的死死的,因為大部分台灣的企業是把勞工當做奴隸在用。(雖然年終獎金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給)
依現行來說21K 休息日 加班 只會多500元 (舊制變新制)如果公司本來就是 新制 1.66那類型的 就沒有任何變更一堆藉此來說有的沒的 真的是很拉機一堆公司 企業 物資 蠢蠢欲動 一堆白木還再幫腔你是傻拉 ~ 沒有任何改變下 漲個屁 !嫌時間多 可以去打工阿 很多計時的都133 140 元別忘了 只有少部分的公司是舊制 真的是血汗排行榜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