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工作是有專業性的,若是新手,公司需要花時間培養,在進入後的前期對公司
而言是沒有貢獻的,但公司還是要付員工薪水,所以公司當然會希望養成後能對公
司做出貢獻...在大陸這種情況更是常見,員工進公司時什麼都不懂,等在公司學
會後馬上就跳去另一間薪水較高的同行,對公司而言等於之前訓練所付的成本都
白費了...
但如果不是什麼專業性的工作.....那當初何必要簽?這就跟另一棟樓所討論的
一樣,公司要解散了,員工開始講說當初進公司時,公司要求簽的合約不合理...
但不管合不合理,也都沒人拿槍頂著頭,逼著非簽不可,覺得不合理就不要簽,不
要去啊...既然簽了,就代表就算不合理也是接受...自己接受了,現在又回頭拿
出來做文章...
andy~qoo wrote:
我當初進公司後有簽一份合約書,要求綁約兩年
而且老闆說我是無經驗的要我在合約書上寫:兩年約到後願意再續約兩年
那份合約是公司單方面持有,並沒有給我一份
但我現在兩年約到了有離開的想法,但我當初有在合約上寫約到自動續約兩年
這樣如果我離職會要付違約金嗎,違約金是兩個月工資,這樣的合約是否合理?
第二點,公司上課使用的是員工休假時間,如遲到或未到需要罰錢這樣合法嗎?
基本上公司花錢讓你外面上課,然後合約期間內(通常是1年~2年)自願離職,都要把這筆教育訓練的錢吐出來還給公司的,但「通常」只限於自願離職,還有很多非自願離職的方式就不在這裡多說了。
第2點的部份要看公司上課是自願性還是強迫性。如果公司上課的方式是自由報名(要報名費但先不用繳),然後等課程上滿了之後退報名費(因為之前沒繳錢所以也沒有實際退錢的動作),然而遲到或未到超過一定的時間就不退報名費(實際上等於是要罰錢),這是合理也是合法的。[可參考勞委會職訓局的補助方式]
但如果上課是強迫性...那就不可能會有罰錢這回事,反而是公司要給你加班費請你來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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