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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調職回台,人事命令知會時間不到一周

問題應該還是在薪水吧

調回來用什麼方式敘薪 薪級多少談清楚就好~~

沒必要先弄的大家很難看... 如果公司又沒有打算趕你走

只是讓你不再外派 畢竟你台灣有家累
就算你的台灣勞保是最高上限,新制資遣也沒多少錢,

失業給付相對現在的薪水,應該更是少的可憐.

能找到價錢差不多的工作是比較好,

公司逼你離開做的很明顯了,

對自己找好後路是比較好的選擇,就怕後路不好找.

要是失業半年,自己的經濟壓力更大.
樓上太多人高估勞資協商了.

還有這樣是沒辦法跟勞工局請失業補助的.

至於強制資遣.....他是調你回台不是請你走人所以沒有.

說實在....最好的建議就是直接回台工作跟公司耗.

至於您的行李等等....我堂哥上海外派6年被調回台只用4天就搞定了!
所以行李等處理速度取決於你的執行力.

加油~祝福您.

smallshung wrote:
想請教各位大大,目前小弟35歲,來公司已經9年多,主要維修設備,當初公司需要大陸這邊增加技術主管協助建立這邊的陸藉技術能力,一待已經來大陸五年,由於前陣子想回台多陪伴家人,故申請育嬰停留半年休息,之後來大陸上班一個月后,這周三接到人事命令,並要求下周一回台擔任工程師,通知時間一周都不到就必須回去,想想好多行李都來不及收拾,車子也還沒處理賣掉,就要馬上回台上班,這樣是否違法?,公司態度也很強硬,小弟也沒意願回去上班初步協商沒結果,所以也無意願再留下工作,只希望能得到應有資遣費,想問各位這樣找勞工局申請非自願離職是否有機會得應有的補償
感謝懂相關問題可以提供協助,謝謝大家
#這部份可能沒有說清楚,這半年是由我底下課長(陸籍)來暫時協助,台灣並沒有再派台灣人過去,另外育嬰留職是勞動法給予勞工權益,當然除非解僱勞雇關係


敢請半年假,也算你勇敢。一個蘿蔔一個坑,你消失6個月公司還可以運作,讓你消失個6年也不會有太大的困難。

既然是技術支援,任務完成後,自然是歸建到員單位。回台後,外地出差得加給,勢必會被拿掉,我想也可能這是你不想回台的原因。

但,你需要擔心的是,你在大陸的任務已經完成,意味著那邊已經不需要你了。回台灣,你還有位置可以安身立命嗎?公司有另外安排位置給你,依法,並無缺失。是你"無意願"再留下來工作~怎麼會去想資遣費呢?資遣,是非自願性的解職,跟你不想幹是完全不同性質的。
個人覺得育嬰假是個立意良善,但後續卻沒有完整配套的一個法案...有上市大公司
的朋友請了育嬰假,大公司當然不會違反法令不讓員工請,但事實就是育嬰假結束後,
原本的位子回不去,甚至根本沒位子可以回去....

今天那個位子如果很重要,當請育嬰假的期間,那個位子能空在那邊嗎?如果找了人來
補,當育嬰假結束後,若回去原本的位子,那是要請之前來遞補的那個人走路嗎?這樣
對那個人不是也不公平?身邊看過不止一個請了育嬰假,但之後回不去的例子,身邊也
很多人根本不敢請育嬰假...

協調如果真的沒有共識,是我的話,我會選擇好聚好散...或許有些人會覺得這樣是慣
老闆,但除非之後是要自己創業當老闆,若是還是要繼續讓人請,要考慮到跟公司撕破
臉後,這樣的情況是否會傳到下一間公司的耳裡...未來的職涯是你自己的,中間的利
弊得失自己要去衡量,畢竟最後的結果是你自己要承擔,而不是網友幫你承擔...

smallshung wrote:
好多行李都來不及收拾,車子也還沒處理賣掉

一位沒靠山的受聘外派員工,且家人也沒隨行,竟還花錢買車,只能說你心臟太大顆、錢很敢花。

smallshung wrote:
想請教各位大大,目...(恕刪)


這樣看起來是自願離職吧?
是你不想做的阿
調動若合理,就是自願離職了,也沒有好爭取,主要回去薪資水準差太多,所以只能再找新東家
這種工作地點大幅變化,無法配合應該要算非自願離職的吧.
之前兩次遇到類似狀況,一次是部門被買走,一次是台北辦公室關閉(剩新竹),都是可以選擇資遣,也都會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你應該要先協調好再申請,例如至少確定會不會通過,申請後多久生效之類的,確定後再安排你的部份

最後才正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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