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2014 wrote:
執政黨新會期以來積...(恕刪)
選前顧選票,選後看鈔票。
yagami7215 wrote:你的論述很奇怪!蔡英文自己在選總統前的政見就是實質周休二日。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66644-%E6%9C%89%E8%AD%89%E6%93%9A%EF%BC%81%E8%94%A1%E8%8B%B1%E6%96%87%E9%81%B8%E5%89%8D%E5%96%8A%E3%80%8C%E5%AF%A6%E8%B3%AA%E5%91%A8%E4%BC%91%E4%BA%8C%E6%97%A5%E3%80%8D%E3%80%80%E9%84%89%E6%B0%91%EF%BC%9A%E6%A0%B9%E6%9C%AC%E8%A9%90%E6%AC%BA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去...(恕刪)
yagami7215 wrote:
所以勞工請不要傻傻的去支持二例假還是一例一休,勞工請支持 "維持現狀"。
蝦米爸爸 wrote:
假設月薪3萬元
制度計薪日為30日
日薪=1000元
時薪=125元
頭2小時加班費每小時=167元
假日上班8小時加班費=1000元
假日上班為什麼不是1000x2?
因為政府和雇主說假日本來就有給薪(1000)
所以假日上班的兩倍薪只要再給1000就好
假設月薪3萬元
制度計薪日為21.75日
日薪=1379元 (30000/21.75)
時薪=172元
頭2小時加班費每小時=229元
假日上班8小時加班費=2758元 (1379x2)
這種才是國際一般的算法,也是比較實質的算法
台灣現在的作法
平日加班費頭2小時是167元/小時
然後休假日上班8小時只要加1000元
比實質的時薪(172元)和日薪(1379元)來的廉價
難怪雇主寧願少請一些員工,然後讓員工加班
蝦米爸爸 wrote:
其實我反對'維持現...(恕刪)
kindkill wrote: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kindkill wrote:
我記得我初出職場,好像資方比較遵守規定
即,平日加班,
2小時內1.33
8小時以內1.66
假日2倍
蝦米爸爸 wrote:
問題就是我國現在關於加班費用的算法
也就是"制度計薪日採30日來算"
對勞工太不利了(對僱主太有利了)
如果制度計薪日採21.75日來算
平日的加班費和假日的加班費都得再高出一截
kindkill wrote:
我記得我初出職場,好像資方比較遵守規定
即,平日加班,
2小時內1.33
8小時以內1.66
假日2倍
這些東西你仔細研究一下
制度計薪日採30日來算和採用21.75日來計算
結果會差很大
假設月薪3萬元的情況下
假日上班8小時是1000元vs2758元的差異
(月薪高於3萬元以上的話,當然差更大)
假日2倍其實不是真的2倍
因為政府解釋:假日原本就有支薪(1倍)
所以"假日2倍"只需要再額外給1倍即可
這個邏輯是因為制度計薪日採30日得出來的
如果制度計薪日是21.75日的話
假日就算是沒有支薪的
所以假日加班就必須要給貨真價實的2倍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