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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周休二例」執政黨在堅持甚麼? -- 2016.10.04 update


782014 wrote:
執政黨新會期以來積...(恕刪)

選前顧選票,選後看鈔票。

yagami7215 wrote: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恕刪)


我們公司幾位主管跟Y大的想法一樣,
保持單周40小時就好,
?例?休只是假議題罷了。

不過我們公司的人事可不是這麼想...

yagami7215 wrote: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去...(恕刪)
你的論述很奇怪!蔡英文自己在選總統前的政見就是實質周休二日。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66644-%E6%9C%89%E8%AD%89%E6%93%9A%EF%BC%81%E8%94%A1%E8%8B%B1%E6%96%87%E9%81%B8%E5%89%8D%E5%96%8A%E3%80%8C%E5%AF%A6%E8%B3%AA%E5%91%A8%E4%BC%91%E4%BA%8C%E6%97%A5%E3%80%8D%E3%80%80%E9%84%89%E6%B0%91%EF%BC%9A%E6%A0%B9%E6%9C%AC%E8%A9%90%E6%AC%BA
从前是雙周84小時+19天假

改成單周40小時後 資方不滿 只好砍七天假變12天 及一例一休

還未實施時 民進黨對勞工承諾二例 對資方承諾一例一休

現在是40小時實施了 要二例 資方不滿 一例一休 勞工也不滿 覺得選票被騙

本來要砍的七天假不敢砍 就變成這樣了
yagami7215 wrote:
所以勞工請不要傻傻的去支持二例假還是一例一休,勞工請支持 "維持現狀"。

其實我反對"維持現狀"
因為雇主喜歡讓勞工假日來加班的原因就是假日加班的費用太便宜了

以月薪3萬元的勞工來說
現在我國的制度讓勞工休假日來上班8小時
雇主只要再付1000元就可以了
如果"推翻現狀",改成國際上一般算法(合理算法)
其實雇主應該要為此再付出2758元的(而不是1000元)
這昂貴的金額我相信大部分的雇主都沒興趣叫員工假日來加班
這時是一例一休、還是二例假,雇主大概也無所謂了

我在別地方寫過的再貼一次
蝦米爸爸 wrote:
假設月薪3萬元
制度計薪日為30日
日薪=1000元
時薪=125元
頭2小時加班費每小時=167元
假日上班8小時加班費=1000元

假日上班為什麼不是1000x2?
因為政府和雇主說假日本來就有給薪(1000)
所以假日上班的兩倍薪只要再給1000就好

假設月薪3萬元
制度計薪日為21.75日
日薪=1379元 (30000/21.75)
時薪=172元
頭2小時加班費每小時=229元
假日上班8小時加班費=2758元 (1379x2)

這種才是國際一般的算法,也是比較實質的算法

台灣現在的作法
平日加班費頭2小時是167元/小時
然後休假日上班8小時只要加1000元
比實質的時薪(172元)和日薪(1379元)來的廉價
難怪雇主寧願少請一些員工,然後讓員工加班




原本以為新政府上台後會對勞工比較有利,結果是兩黨一樣爛,如果一例一休立法通過,我倒想看看下次選舉蔡政府會流失多少選票。

蝦米爸爸 wrote:
其實我反對'維持現...(恕刪)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


我記得我初出職場,好像資方比較遵守規定

即,平日加班,

2小時內1.33
8小時以內1.66
假日2倍

http://www.mol.gov.tw/topic/3066/5837/19493/
kindkill wrote: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問題就是我國現在關於加班費用的算法
也就是"制度計薪日"採30日來算
對勞工太不利了(對雇主太有利了)
如果制度計薪日採21.75日來算
平日的加班費和假日的加班費都得再高出一截

kindkill wrote:
我記得我初出職場,好像資方比較遵守規定
即,平日加班,
2小時內1.33
8小時以內1.66
假日2倍

這些東西你仔細研究一下
制度計薪日採30日來算和採用21.75日來計算
結果會差很大
假設月薪3萬元的情況下
假日上班8小時是1000元vs2758元的差異
(月薪高於3萬元以上的話,當然差更大)

假日2倍其實不是真的2倍
因為政府解釋:假日原本就有支薪(1倍)
所以"假日2倍"只需要再額外給1倍即可
這個邏輯是因為制度計薪日採30日得出來的
如果制度計薪日是21.75日的話
休假日就要算成是沒有支薪的
所以假日加班就必須要給貨真價實的2倍薪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5991/6009/19250/


蝦米爸爸 wrote:
問題就是我國現在關於加班費用的算法
也就是"制度計薪日採30日來算"
對勞工太不利了(對僱主太有利了)
如果制度計薪日採21.75日來算
平日的加班費和假日的加班費都得再高出一截

kindkill wrote:
我記得我初出職場,好像資方比較遵守規定
即,平日加班,
2小時內1.33
8小時以內1.66
假日2倍


這些東西你仔細研究一下
制度計薪日採30日來算和採用21.75日來計算
結果會差很大
假設月薪3萬元的情況下
假日上班8小時是1000元vs2758元的差異
(月薪高於3萬元以上的話,當然差更大)

假日2倍其實不是真的2倍
因為政府解釋:假日原本就有支薪(1倍)
所以"假日2倍"只需要再額外給1倍即可
這個邏輯是因為制度計薪日採30日得出來的
如果制度計薪日是21.75日的話
假日就算是沒有支薪的
所以假日加班就必須要給貨真價實的2倍薪.(恕刪)


這就是大部分職場的狀況,很多人星期六日常常都要加班,為什麼要加班,因為星期六日加班對老闆來說成本低,
所以對很多人來說1例1休跟2例才是真議題,例假日除非緊急特殊狀況,老闆才能叫員工出來上班,
這樣勞工才能有真正的周休2日
而且加班費是貨真價實的2倍,不是那種1+1的加班費
foxa123 wrote:
原本以為新政府上台後會對勞工比較有利,結果是兩黨一樣爛,如果一例一休立法通過,我倒想看看下次選舉蔡政府會流失多少選票。
...(恕刪)


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大家都可以開始來下預測了吧?

一例一休打臉自家底盤的選票,整個立委黨團上台立刻忘記勞工選民, 幾乎沒看過世界上有政黨政治的國家敢這樣玩的!

若再加電業法,是將多數全民公共財產分拆給少數財團獨占私有化了, 這玩下去以後沒人再投DPP了吧?

看來DPP還有政治理想抱復的小黨員小黨工們, 可能不是還傻傻浪費寶貴時間護行喔, 而是該早早先設想自己的未來快找其它出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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