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oper wrote:
你前面不就有講了 ...(恕刪)
這些都是職場現實。
(我前面不也說了,這是不合理的。且不能說合法。我有說過吧!)
你要把護理工作當作一般勞工來探討,
但他偏偏就不是。
(台灣血汗工作豈止護理!?一旦與人命扯上,就無法用錢來計算。多半是靠自發性的。)
爭取權利要能雙贏,我的原則是利人利己。
醫院護理師永遠缺人(相較診所或其他機構,醫院工作繁重),
要讓現職人員能輪休不過勞,你說說有什麼好方法?
(有的醫院選擇關病房,或急診只開到晚上十點。你希望比照嗎?)
健保給付給護理的點數本就少的可憐,
政府根本沒有編列on call人力的預算,
如果你注意到了這個不合理的地方,請支持增加護理點數。
提升護理人員待遇。從基本做起。這也是我們一直在進行的。
至於on call這種制度,若無強制性,只能說自由心證,
妳願意就接受,不願意就拒絕。
(不願意那就排妳上班,我on call在家,也就這樣而已。)
目前的方法就是各退一步。
假日放掉兩個人,但若有緊急狀況,on call是以備不時之需。
醫院的on call大部分是沒有出勤,可在家休息半天再出去玩。
你說對一點,因為大部分是女性,很能忍,
只要醫院允諾都能做到,
大部分的護理師可以協調合作,不需強制,
醫院假日不能關病房,總是要有人上班的。
樓主不能理解醫院為何如此亂搞,罔顧員工權益。
可是身為護理一份子的樓主太太,她是知道其中緣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