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小黃賠慘!千萬法拉利車主身份曝光他29歲是企業總執行長

qqycj wrote:
我覺得車禍的理賠很...(恕刪)


看到這種觀念的發文跟一些附和的回文
真的很意外有這種的觀點出現
今天開好車或是用高檔的用品
是個人的能力與自由
但造成對方財產的損失
應當賠償相對應的金額或是其他的替代品
本來就是天經地義跟法律規定的

保自己--各式車體險
保對方--第三人責任險
還有一個叫做超額險

敢開上路,就要有萬全的準備
如同工作一般
該穿戴的防護具,機台該有的 inter lock 正常 work

老是一堆不怕死的總認為沒那麼倒楣
等真正遇到了
才在後悔莫及
君不見
常常在此都會出現
1. 問有沒有在某個時段某個路段的行車紀錄器
2. 沒保險又遇到對方耍皮條
大家的答案是啥?

如同這件 case
一年花個不到兩萬保個適當的車險(單純第三人跟超額甚至不到1萬)
夠你保200多年了
萬一不幸撞死人
該花個幾百上千來賠
自己算吧!!!!!


jinlin wrote:
http://www...(恕刪)
套句柯屁說的,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有錢沒有錯,沒錢也沒什麼好怪東怪西

台灣不是講法律的地方嗎?

有膽僥倖不買保險,出事賠不出來就抓去關,結案!懂?
最多送行政執行,了不起扣月收入的1/3扣到死只能算了。
要求神保祐司機身體健康,能工作還債。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5年3月2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日第1269次委員會議通過,萬霖福瑞麒國際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霖福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未於實施前報備;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未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辦理傳銷商終止契約退出退貨扣除非法定事項;未於主要營業所備置傳銷經營資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第16條第2項、第21條第2項及第25條規定。另萬霖福公司於事業手冊及說明會就總經理經歷及公司經營狀況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該會就萬霖福公司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法規定,各處新臺幣(下同)50萬元罰鍰,總計處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萬霖福公司停售「固力湛舞魅影」等商品未事先報備;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未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辦理傳銷商猶豫期間後終止契約之退出退貨,額外扣除行政費用3,000元,為非法定扣除事項;未於報備之主要營業所備置傳銷經營資料,而係放置於公司登記所在地,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6條、第21條及第25條規定。
公平會復表示,萬霖福公司事業手冊中全球總經理林君之經歷載有「興國管理學院 傳銷科系兼任教授」,然據前身為興國管理學院之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表示,興國管理學院時期未設立傳銷科系,其雖曾發給總經理林君兼任教授之聘書,惟實際上林君從未在該校教學。另萬霖福公司於高雄說明會宣稱「合夥人是全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股東是上市公司老闆」、「萬霖福公司104年1-4月業績突破1.4億元」,惟查目前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非萬霖福公司之合夥人,亦無投資及合作關係,且萬霖福公司104年1月至4月營業收入未達1億元。是上開宣稱核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這種直銷老鼠吸金會大概又是一種遊走法律邊緣的吸金手法吧
要搞的話很簡單
找幾個年輕的帥哥美女
然後弄一些響亮的頭銜和名貴超跑
宣傳一下月入幾十萬
然後就會有一堆年輕人捧著辛苦錢來啦
網路找了一下入會費加上產品費要四萬多
一萬人就吸了四億多
比做啥都好賺哩

nomorelife wrote:
什麼叫過失少的賠的...
什麼叫過失少的賠的多?

算數是有問題嗎?

以這個例子而言,爛車車主賠191萬,名車車主賠的是2000-191=1809萬欸
(恕刪)


你的算法是指 雙方都再重買一台車禍前各自的車子
你覺得
別人重買台你200倍車價的車子
享受 你200倍的物質生活

然後 你和他的財務責任要1:1的綁在一起
是合理的嗎~~~

重點是 90% 都是名車的錯
還會造成被撞的爛車車主
需要拿爛車20倍的車價出來善後

只因為雙方的車價比例 差距過大

這種損害賠償的責任分擔算法
一定是有問題~~~
直銷...最噁心的行業......那台法拉利肯定是用來騙下線的...這種吸金行業祝他小孩子沒屁眼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小黃,肯定拿不到錢......結案
古代王官宮貴族一樣
,他們出巡看到要跪下,
否則炒家滅族改破產,
原來遊戲規則一樣,
看到超級跑車全部讓路的意思嘛⋯⋯警車開道護送
原來上次尿尿是古代俠客,路見不平尿油箱….:哈哈大笑
qqycj wrote:
難民都可以坐船 窮...(恕刪)


那窮人可開車 那應該也會有錢去保險吧

我的車是10年老車 但第三責任 不管人 車 我都還加重保

因為現在超跑一堆 我的保額多少忘了 但付這4.5百萬 絕對ok

保費一年我印象是5000左右

你的論點真的很難令人認同

wete wrote:
那窮人可開車 那...(恕刪)


我的車強制險+丙式, 經過不少年的不出險, 也要近8000也...你的怎麼這麼便宜?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