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naOrange wrote:這種行為不是聽說叫做偷竊嗎?也可以說是侵佔公司所有物。...(恕刪) 不是重點的題外話...偷竊 跟 侵占 是兩條不一樣的罪~連法條規定都在不一樣的位置~然後...可能是重點也可能不是重點的題外話...『微罪不舉』應該可是適用在這邊;當然!可能不處罰的是國家,但是公司老闆怎麼想就不知道了~最後~都說世風日下,沒想到還能有像閣下這般正氣凜然的道德人~加油!拯救台灣就靠你了~
IlonaOrange wrote:這種行為不是聽說叫...(恕刪) 有時老闆並不想聽這些有的沒的,要看被檢舉的人跟檢舉的人哪個對上面而言比較有價值,事情是大是小? 工作可有可無? 自己有無缺失?我們公司之前有個小主管也是很有想法,暗中檢舉多項事情,我們也覺得他沒錯,但最先被逼走的人是他,要看公司文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