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360 wrote:極度建議不要理會他...(恕刪) 還是他要把你馬子呀??說實話,這種人,不用理他.....一間飲料店,是很厲害嗎?年輕人,不用怕上警局和法院,法律是保障給懂得人,一般流程會告了之後警察會請去做筆錄,只要你把有利於自己的證據收齊,你還可以反告誣告甚至恐嚇....就跟車禍處理事情是一樣的,沒有人那麼閒一天到晚去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