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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我內轉,可否重談薪水?

koei2606 wrote:
談判破裂了
HR說我只問你要不要轉,沒有要跟你談條件
目前等待資遣回覆,感謝各位回應!

看來HR也只是在走一個程序
資遣前先試著幫你安排一個工作
往好處想,你可以賺到一些資遣費和失業給付
就給自己放幾個月的假吧 (看是出國走走?)

勞動基準法
第十一條(雇主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條件)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子公司要收了,其實也可以是「一、歇業或轉讓時。」
不過可能為了顧及母公司的名聲,所以就用「四」來處理
koei2606 wrote:
談判破裂了
HR說我...(恕刪)


1. 等資遣, 履歷打開找工設的工作

2. 先去該部門做, 一樣履歷打開找工設的工作,
先有份工作餬口, 找到後走人

結案

做不喜歡的工作, 到20:00還沒加班費, 領低薪
這什麼鬼
連公司都倒了,跟誰要遣散費。

koei2606 wrote:
他一走等於這個子公司玩不下去


除了公家機關,大家不是都超工時,沒領錢。
koei2606 wrote:
而且沒人會去報加班(正常工時09-18)

koei2606 wrote:
去年換了一份工業設...(恕刪)


這不是問問網友可以解決的吧
看起來還是快點走人
這公司沒搞頭

koei2606 wrote:
去年換了一份工業設...(恕刪)

可以談吧~
你就轉過去,然後照你原本的時間下班就好了,
公司不爽你不加班,你就回覆他要嘛資遣要嘛給加班費,
不然你就通報勞工局!
台灣的雇主就是這樣,一直要壓榨勞工,
台灣的勞工也都太任命跟不計較!
那些老闆才會以為給你錢就什麼事都要聽他的~

koei2606 wrote:
去年換了一份工業設...(恕刪)


不能重談,就要求公司直接資遣阿。

作的事情又不一樣, 憑什麼要拿一樣的薪水。
可以談阿

醒醒吧...公司根本就沒有跟你談...

去外面重談薪水吧
子公司玩不下去,依法就是"資遣"員工
不想付資遣費,所以才跟你說"內轉"
有5年資歷,找相關工作應該不難
待遇有比較好就可以直接過去了
不然就等公司收起來,拿完資遣費
去勞工局再拿失業給付
可以重談

但是不重談資方有理由可以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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