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隨便舉幾個例子
1.外廠送物料或是成品進來,都要先經過工廠的IQC檢查,工廠這些IQC會故意刁難廠商,因為送貨來的貨車很多都是租的,如果進料無法順利進來,那被耽誤的時間都要算錢,有時候甚至會被刁難到隔夜,所以這些外廠廠商只好乖乖的給IQC錢,讓他們順利進料
2.採購是這樣作業,比如說某案子要公開招標,好,採購先要A公司傳資料來,等A公司報價來後,再把底標洩漏給B公司,B公司只要比A公司高一點點就中,然後再分0.5%給採購
3.上班的時候,經營自己的網拍店,他自己就是線上客服兼老闆,又可以上班領錢,又可以做自己的事業
太多的例子了,如果樓主在大陸上班,應該會氣到心臟病吧? 不過我只想問樓主,你是老闆嗎?
你不是老闆,何必管這麼多? 你住海邊?
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吧
KRyuu wrote:
我們公司有位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找她朋友的公司以外包的名義接下了我們公司的活動網頁設計,
但是其實在她離職之前就已經在公司把該活動的設計完成了,剩下一些活動的banner沒做而已(5個,只是換尺寸)
因為我們公司文案常會改,他離職後有請她開始做banner,但她卻這麼說
"檔案給你我就不改了唷"、
"之前有說提供檔案後,我就不修改了"
KRyuu wrote:
她確確實實是在離職前“在公司內”接我們公司的案子的,就如我說的,假使這樣的話我也可以接自己公司的案子再另外賺錢。公司上層知道後也是在指責這行為,未來外包也禁止找前員工做了。接下來你們繼續砲我我也無可奈何了,請便!
我有些疑問:
你怎麼知道她在離職前"在公司內"接你們公司的案子?什麼時候知道的?
如果是她離職前你有看到?那你為什麼那時不說?
假設你們公司雇用她是做行政工作(這是舉例,因你沒說她的職務)
她正好另有美工專長,那她認為美工不算在行政工作的職務範圍內
她認為公司付她的薪水是做好行政工作即可
然後公司有美工的需求,她請朋友公司接下這案子,有何不可?
你也不用把公司當笨蛋
公司如果雇用她的職務是美工,卻又把美工外包出去,有這麼笨的公司嗎?
還是你認為公司雇了一個茶水小妹(這是另一個舉例)
但這小妹正好會寫程式的話,所以她有義務以茶水小妹的薪水幫公司寫程式?
你跟她要了檔案,卻還要麻煩她修改
這表示你根本沒有修改(美工檔?)的能力吧!
既然你沒這能力,還說什麼「我也可以接自己公司的案子再另外賺錢」?
如果別人擁有她職務所需之外的第二專長,那你也先培養一下第二專長吧
又假設你有第二專長(?),那你現在也斷了自己以第二專長接公司案子的路
其實外包找前員工也是有好處的
畢竟曾待過的地方,比較知道上層的想法和需求
不過既然你們公司決定以後不再這樣做
那就以後的人要跟別的外包公司多多溝通想法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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