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名的地方只有在合約最下方的立約人甲方,
乙方是派遣公司,如下圖

之後派遣公司招聘管理師就是拿這份簽名後的契約,修改本薪
而修改本薪處就如發問的示意圖,只蓋派遣公司代表人印章,我並無在旁邊簽名
這樣我就能理直氣壯去勞工局調解?
Evil_Justice2 wrote:
是的,去勞工局申請...(恕刪)
tpdrrl wrote:
你只是約滿要續約的派遣員工耶
就像你手機資費到期一樣
不滿意該資費可以不續約呀是要告什麼
告的成嗎
tpdrrl wrote:
去找個薪資沒這麼難看的工作不是比較實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