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癢會亂買就多加班想要生活品質就少加班不過回頭一想當時金融海嘯沒加班費的時候過的相當辛苦呀...想到當時的慘況還是鼻子摸摸加班了我待的這間公司每個月固定假日加班3 ~ 4天算算每個月也多萬把塊我的零用錢就是從加班費來的嘴巴說不要身體倒是挺誠實的為了生活還是要加班
這個會牽扯到經濟學裡面的"勞動力後彎曲線"跟馬斯洛需求三角型~不想加班的~~很簡單就是收入已經達到你能接受的地步,所以你希望少加班換取生活品質所以老闆面對這樣的問題的時候~~最簡單就是要一開始就不要給太高的薪資~讓你吃不飽餓不死~如此才有最高的產能~~也就是很多人唉唉叫公司都不會加薪卻又離不開公司的最大問題生活品質不一定是建立在物質上,但今天公司需要加班,你不願意~~那公司的做法就是增加員工,分散利潤~大家一起少賺點~甚至如果有加班狂在,你的工作就很容易被取代了~如果在公司上班可以隨心所慾的選擇要不要加班當然是很好~可惜很多時候你的選項只有全拿或是全不要~當初我進公司的時候,月薪三萬~有班我就加~~整天不回家也無所謂後來升主管~月薪高了幾倍~~24小時on call,累的死去活來~~在主管的薪資水準下,我也很希望可以不on call領一半薪水就好了~~可惜沒辦法~~如果你每月只領22k~你在來跟我說希望少加班換生活品質領22k的員工,聽到加班有兩倍薪,那個不是爭先恐後(是會有少數人例外)但是當你每月已經有100k的薪資了,你看看這些人願不願意假日加班?也是會有,但遠比22k群少非常多了~
typetin wrote:只有高薪的主管才有責任制吧,一般員工28K的低薪那有責任制。如果是責任制是否不用準時下班,也不打卡,也可提早下班呢?真荒謬。以上,我是講一般生產製造工廠。如果是商場櫃姐好像是責任制? 依法令規定應該是非公告適用責任制的行業,也沒報勞工局核備的工作,都不算是責任制加班通通要給加班費...
clarke7571 wrote:逼不得已要加班還是...(恕刪) 由mariase大大所說:依法令規定應該是非公告適用責任制的行業,也沒報勞工局核備的工作,都不算是責任制,加班通通要給加班費...。如果貴公司沒報勞工局核備的工作,都不算是責任制。你可去檢舉。逼公司來依法發給加班費。如果公司不肯發加班費,那你們就可免做苦工了。若強迫加班,那就告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