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文章讓我得登入來回文一下我提供一下我以前的經驗之前應徵顧問公司,職缺是助理顧問師想說應該是去作一些輔助工作沒想到訓練沒多久就送到上海去工作了當時薪水才四萬五,包住不包吃!!每個月在上海光吃飯就得花上一萬多接近兩萬而且也要我輔導一些我在訓練過程中沒學過的東西自己都不明白了,卻得去唬爛客戶後來實在受不了了,就提出離職卻因為剛進去的時後搞不清楚狀況,傻傻的簽三年約就這樣被公司告了,想說讓公司受到損失本來應該也要賠償沒想到要求我賠償120幾萬,明明才訓練我兩三周而已唉,實在是一次難得的工作經驗阿
zaq0527 wrote:這邊文章讓我得登入...傻傻的簽三年約就這樣被公司告了,想說讓公司受到損失本來應該也要賠償沒想到要求我賠償120幾萬(恕刪) 簽約也需有相對等條件。沒有的話應該是有問題合約吧?
簽了合約就有法律效果最多就是法官認為不用賠那麼多,所以可以減少賠償金額最後開庭很多次生為小老百姓哪有能力一直跑法院只好賠錢了事阿賠了錢還要求簽保密協議要求不能把賠償金額及合約透露給其他人知道還好我打死不簽
不要指明出處就可以因為要離職之前,它們還把我的FB所有發文列印下來說我怎樣怎樣的所以不要讓他們聯結到我就好官司肯定是輸的,畢竟這是民事訴訟,簽了合約得履行但是金額一直談不攏,所以一直開庭談對方律師第一次私下來說和解,要求五十萬第二次開庭後說25萬第三次說15萬想想跳槽後也不過是一個月薪水就賠給他們了對了 是因為沒有簽本票的關係一開始有要求簽150萬的本票,我有說簽了我才不幹所以只簽合約,不然早就賠150萬了
當初面試就是去上海但是沒有說明包住不包吃工作內並無請假而且客戶付錢了,我認為擺爛對客戶是不付責任所以我是正式提出離職,等後續的人接手後才走的附帶一提三個月放一次返台假每次七天,其中三天要到公司上班!!,不是述職喔!!是真的去上班而且還是小三通所以實際放假休息只有兩天四次假期必須有包含過年、51長假、10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