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720325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民法修成...(恕刪)
修法是修法,你不想給,生前先給完或是找律師立好要給誰不也一樣.....
joe720325 wrote:
這個社會價值觀變得越來越奇怪
你想一想 你賣一生的時間給老闆
為老闆賺錢 為老闆賣命 為老闆出生入死
結果老闆給你一點點薪水而已 你就滿足
然後等到兄弟爭產的時候
你卻為了一點點錢跟兄弟翻臉 變仇人
這樣是不是不公平了一點
你為什麼不去跟老闆爭財產?
是不是!?
很奇怪吧?


潛出水面 wrote:
極少數台灣人奴性重,以耐操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