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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年終(提前離職原因) 3/19 update

拜託不要亂教好不好,台灣真的有很多人只懂皮毛就跳出來自以為是,胡說八道。
誰跟你勞基法保證有年終的,哪一條你翻給我看。
勞基法是保證你的「月薪」,除非今天契約寫明保證保證年薪13、14、15(up)個月,否則老闆給不給年終,勞基法是沒有規範的。
不要亂教.....
依照勞基法有規範在職多久應該多早以前提出辭職,沒有甚麼會被刁難離職的問題。
除非你自己願意被刁難,不然一切依照勞基法,樓主不會有事。
兩萬就當送老闆的吧,反正你都要走了。
liumfejs wrote:年終基本上有做到去年年底 ( 103年1...(恕刪)


勞基法並未規定企業一定要發年終,所以告也沒有用!

我是人資......
有啥好抱怨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再來怪老虎咬人
呵呵~
補一句
年薪多35萬
還計較那2萬
科科~
台灣企業不都是這樣,能省則省。
要離開了就不要想什麼年終的事情。

casavona628 wrote:
解釋一下為何不年後再...(恕刪)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太衝動了

Peter015038 wrote:
發年終前提離職,不可...(恕刪)


所以應該過完年後會出現很多跳槽..

不過新公司 OFFER 拿到嗎?

先前我碰過口頭說最後 消失. 真的很爛的大公司 ,口頭說好
最後說個理由就說 凍結RD 人力.

後來我猜到.
可能有人要走
得人走才空出缺 ..不過 應該不是好缺 .

你知道提離職會沒年終
表示你為了前途反正也沒多少
等員工拿到了年終
你卻刷本子說公司連這二萬的年終也要吞?
大家心裡都有數

自我走了後,公司今年年終給的比以往大方
心裡有點不平衡
知道現在流動率高,開始知道要大方點
那以前的員工呢?
怪自己留的不夠久?怪公司小氣
還是留下來還是一樣少?
下一個工作希望會更好
台灣資方一向都很會做沒有犯法但又讓人牙癢癢的事情

勞方只能什麼事情都吞進去

新聞一堆,請自行google



我不是衝動提離職

我想的是早點跟公司講,讓公司能夠早點找人來補這個缺

不要到時候很臨時走人,對公司對客戶對新人都很難交代

難道做一件負責任的事情也是錯的嗎?



我當然知道沒有給年終沒有犯法

我當然知道偉大的公司 偉大的人資可以不用給年終

也可以隨時叫你走人,只要資遣費有算好的話

但全公司都有 就我沒有

只因為我提早講了

只因為我該死的責任感讓我少了這幾萬塊錢



當然,我也怕新工作那邊會Delay到

怕公司會刁難我,不讓我及時離開

我為什麼要這麼怕公司刁難?

如果公司做事情一向都有規矩,上面一向都有同理心,一向都是跟員工互相

我需要去擔心這個嗎?

大可以年後三天提離職交接搞定走人



一堆人在幫資方說話,公司當然沒有犯法,只是讓人心裡很不是滋味

這樣的事情已經層出不窮了

勞方也只能摸摸鼻子

希望大家以後不要遇到不公的事情,天天都順順利利的

在過年前辭職
美其名提早讓公司找人
可是馬上放年假
HR根本不可能在僅剩的幾個工作日找到人
資方的回應不會太善意
會認為是你放年假拖過待退期間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老闆的新車其實就是從省年終裡面換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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