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起來有兩派說法不過另一派說法是已離職的~還準確嗎?不得而知另外~若是如樓主所言屬實.我會很訝異這樣的大公司會這樣弄不過~~會不會是主管個人對你不滿而這樣弄呢(你錢交給主管還公司???)如果查後屬實是主管問題那就跟公司說吧
不知道你都是在大陸的那邊出差不同城市 不同地方的物價是有差別的說到吃飯 看你吃什麼 ...以我這邊的大概物價來算(東莞長安)人民幣計價早餐 我大概就是4元午餐 10~20元 (快餐)晚餐 10~20元 (快餐)但你如果要報帳的話 肯定要吃真功夫之類的才會有發票那樣的話可能就不只上面這個金額了如果是一天有80RMB我覺得算滿多的連鎖餐廳(不管中西餐)一個套餐應該就是20多人民幣但修改出差管理辦法 我是覺得去追回已經報銷的 這個就有點不合理了畢竟都已經吃掉了 要我的話 如果每餐補助多一點肯定就是吃好一點若是補助不多就是隨便吃..去賺這個補助價差 也沒什麼意思..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現在看起來有兩派說法...(恕刪) 錢肯定是一定會追討回去 發生當下當然是向上反映得到的結果更令人失望因為下這決定的是大陸區最高頂導目前公司做法是RMB4700 分兩次從薪水扣 所以一切都已成定局公司在大陸有好幾個廠 因該算是大公司了 可是一切的管理辦法都是隨高層高興就修改規定都是以公司能獲取最大利益為前提(對內?) 所以心冷不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