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錯誤,如果公司可以舉證造成實際損失,應該是可以叫抄錯表的人賠償實際損失包含處理客訴的所有人力...工資照給,但損害還是要賠償,哪個比較傷?用手機拍照後,放大再抄起來,這樣比較不會有誤我看大樓機電都是這樣抄表
ZEQUE wrote:各位好小弟在自來水公...(恕刪) >>>請勞工局再次函調一次並請其將附本函查委任自來水公司公家單位最忌招惹是非就會主動協調委外公司處理一般委外公司如果違反勞動條件 , 應該會被公家機關取消資格
關注一下.基本上,即使有損壞賠償問題,依勞基法,仍要全額給付你薪水,並不得先行扣除損壞賠償或違約金.這點你在法律上已站得住腳.請堅持要到您全額的薪水,還有堅持投訴未加勞保這一事.你如果不硬起來,對方吃個軟杮子就兩萬入袋,換做是我,我也吃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