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噹•馬汀 wrote:
閣下有點讓人匪夷所思...(恕刪)
先生, 是我願意讓你抽成
而不是你跟我談判
那我的態度就跟那位房仲的態度一樣
我不請你, 你去找別家吧
這樣是否表示你跟樓主的觀點是一致的
樓主當然也是覺得對方的品牌對他沒加分啊
事實也是如此
不就是找買賣雙方撮合
這種事隔壁鄰居就可以做了
我們家的土地, 就是鄰居介紹的
畢竟, 房仲的品牌真的不重要啦
對買方言: 重點是房子的品質與價格
對賣方言: 價格要漂亮, 銀貨兩訖後買方不要來亂
至於中間其他雜七雜八的款項
有買賣過三四間房後, 有致力於此業的
自然大致能得心應手了
品牌? 關買賣雙方啥屁事
對樓主與你而言, 也的確不需要不適當的品牌啊
那...兩個觀點真的是一致的啦
怎麼會說樓主匪夷所思呢?
我才覺得你的思考模式真的令人匪夷所思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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