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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四個月被告知做到今天為止

vincent-0216 wrote:
沒有孕婦無敵,一般勞工也適用~
才工作3個月,頂多爭取到資遣費,新制每工作1年算0.5個月,(0.5/12)X3=0.125個月的薪資,如果薪水每個月是4萬X0.125=5000元
所以告來告去再加上上法院的時間,最多最多拿5000元+1張非自願離職單,根據我朋友懷孕被裁打官司的經驗,通常會上調解停和解,金額大約打8折....5000X.08=4000
自己算算看划不划算吧~
如果提告最大的好處是提醒這位老闆不要亂裁孕婦,因為反彈最強~




還有一種

法院打雇傭關存在官司(其實老闆怕的是這種)

勝訴等同沒被資遣(公司同事打過勝訴)


勝訴從他違法資遣那一天開始算薪資賠償含利息(就算你在家沒去上班全薪一樣要給你)




調解委員會都超會唬爛.....因為他調解成功他所屬的協會有獎金可拿.....所以不是調解委員說的就是對的


調解為員會.....說難聽一點.....他是為了他自己或他的協會獎金(但表面上當然不會承認,絕對告訴你他是免費義務)



調解委員會想暗中收些好處~~~實在太容易了

Ricky國道 wrote:
依勞基法為準公司屬於...(恕刪)


謝謝..


這樣..此篇就應該很明顯了

加上vincent-0216的說實例說明...
我是魯夫 wrote:
未滿3個月....可...(恕刪)


我老婆當初去應徵時(1月中詢),還不知到自己懷孕啊(2月5日上班),大概月底月事沒來才去檢查,才發現懷孕!並沒有隱瞞懷孕,是工作後才知道的!

我是魯夫 wrote:
如果公司在應徵同時.就已表明3個月試用期

期滿後..將聘為正職員工..這又該看勞基法..還是公司內部管理規則


你是看不懂文字嗎?
人家不是告訴你任何公司規則牴觸法律視同無效
所以你確定你太太百分之百勝任這個工作?

表現全辦公室最棒棒?

感覺給人一種工作再爛懷孕無敵的感覺...

只是舉例不是指你太太~請見諒


yotsuba

azumanga wrote:
所以你確定你太太百分之百勝任這個工作?
表現全辦公室最棒棒?
感覺給人一種工作再爛懷孕無敵的感覺...



你說的也很對


但再爛也爛不到要資遣才對



有教育訓練嗎? 有錯誤導正指導嗎? 資遣是最後手段已經到達那個地步了嗎?


我想應該沒有
本人百分之百肯定告訴樓主,快去申訴(陳情)!!

申訴時可以同時分多個單位申訴

1.若是在一般工業區,請跟縣市政府勞工局(處)以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中或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陳情.(寫民意信箱即可)
2.若是科學園區或者加工出口區則請跟縣市政府勞工局(處)以及管理局陳情
3.若有其他不爽,可以跟建管(工務)/消防局/衛生局/經發局陳情各該管事項(可以聯合稽查了)
kjarry456 wrote:
本人百分之百肯定告訴樓主,快去申訴(陳情)!!
申訴時可以同時分多個單位申訴
1.若是在一般工業區,請跟縣市政府勞工局(處)以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中或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陳情.(寫民意信箱即可)
2.若是科學園區或者加工出口區則請跟縣市政府勞工局(處)以及管理局陳情
3.若有其他不爽,可以跟建管(工務)/消防局/衛生局/經發局陳情各該管事項(可以聯合稽查了)



看你的回文

不多說....高手中的高手


實戰經驗豐富一看就知道不是網路上嘴砲的那種

看到以上這一大堆只挺孕婦、不論是非的回文

我看為了不要違法,所以建議雇主以後還是先用約聘或臨時工的方式請人

確認沒問題之後再改正職比較保險

惡即斬 wrote:
所以建議雇主以後還是先用約聘或臨時工的方式請人




不用建議

雇主早就已經用派遣躲避這些法規


你還嫌雇主不夠聰明需要別人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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