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份內的工作做完了,你要鬼混早退都可以
有case or 臨時工作量大時,加班加免錢也要做
這是責任制真正的情況
但台灣有不少無良公司是假責任制的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給你的工作量你根本無法在下班時內做完
我之前公司的業助就是這種情況
公司規定5點下班,結果4點半單下才下來
她們平均每天都免費幫公司加班1~3小時
年資2~4年,薪水平均是25~28k
如果這是這種工作情況,公司還敢大聲說責任制嗎?
這擺明就是在凹人,為了cost down
另一種情況如果薪水不錯,環境、主管也不錯
我覺得跟我說責任制,每天要我加班半時~1小時沒加班費
偶而因為任務要瘋狂加班一下
我也爽啦
如果你公司的制度是工作做完就能早退下班,那我真的配服你公司的制度
但如果是不管如何都要等下班時間到才能走人
就不用責任制講的那麼大聲吧~~
台灣的慣老闆有是勞工不敢拒絕寵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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