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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被擅自延長

我公司的某位同事,也正面臨這樣的情況。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
支持樓主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我們公司也常有試用期延長的狀況,大部分都是表現不如預期,部門主管不想簽,但還願意給新人做做看

byba wrote:
請問假如雇用合約書上...(恕刪)

建議你先說清楚試用期間與非試用期間你的權益有何差別再來討論.
要不然不會有結論的.
本公司也有三個月試用期,但期間在法規上應享有的權利是一樣不少,如表現優異是能提早轉正職,試用期只是單純讓主管要及時完成訓練並考核,且不要有心理上的愧疚,真不行就提出不適任請他走人,不然轉正式員工後苦的是自己部門,因為以公司文化是不會輕易資遣員工。

而之前有一員工,工作能力及態度真的是很不優,以公司不太喜歡叫人走路的文化下,自然是於三個月期滿後,再延期給他機會來進入狀況,沒想到他還真白目,竟在全公司月會中提出為何其他同期都已轉正式,而他是延長試用,是不是主管對他有成見,換來反而是當下在眾人面前被董事長洗臉,說有這狀況,該檢討的是自己,而不是去質疑他人,最終他還是持續表現不佳,被公司公告資遣。

而公司也因這次事件得到一結論~態度差的人,給他再多機會也是枉然,所以日後三個月期滿就一定要有決定,不再有留校觀察的選擇。

以上經驗跟大家分享,不要一昧的去質疑試用期這三字,對很多公司來說,它也就是表現觀察期,凡事不是只有0或1、對或錯的選擇。

另樓主是因公司故意搞你,還是你也是上述狀況,我想是自己最清楚。
byba wrote:
請問假如雇用合約書上...(恕刪)


可以去打聽身邊的人試用期是多久?
若是大家都按照規定三個月,而你卻是更久!
我想到的不是勞基法,我想到的是自己表現是不是很差勁?
給您參考!
即使表現的再差勁,要延長試用期也得跟員工說一下吧
畢竟這攸關員工自身的權益,接不接受應由員工選擇
目前網友大約分兩派

1.目前公司方面已經對樓主有不好的印象,但願意給機會(延長試用期)

2.公司想凹你???


如果是我會趕快找工作

該如何做...沒有對錯,重點是不要跟自己耗

基本上在職場要由"黑轉紅"是非常難的...幾乎是不可能

撐到正職又如何?你就比人家矮一截

未來發展將大受侷限

不如找個新天地,積極表現...讓新東家從新認識你


爭取權益要看狀況,沒把握建議不要出手

很多時後是弄得讓自己心情更差而已
是我老了嗎?怎麼想法跟年輕人有很大落差?????
試用期被延長,不就代表著你的表現上司不滿意,
但認為你還適任,想對你多一點時間觀察嗎?
既然這樣為何不直接問你的上司哪邊表現不好?
哪裡需要改進?聽完上司的想法之後,自己可否達成
上司的要求,自己再決定去留不是嗎?
為何想到是公司這樣有無跟勞基法衝突呢?
若真是自己的表現不好,不是藉由這個機會改善嗎?
職場上會告訴你缺點的人不多了,大部分的人
不就是你表現越差越好,有人墊背自己的考績才會好!
有人墊背裁員才有名單。
mariase wrote:
即使表現的再差勁,要延長試用期也得跟員工說一下吧
畢竟這攸關員工自身的權益,接不接受應由員工選擇


請問試用期過了沒有升正式員工?這還要有人通知嗎??
這種尷尬的事情誰想當壞人呢?人資嗎?
理論上該通知的,但這個通知話真不好使.....
在小小心靈尚未受傷前,為何不主動詢問呢?
至少讓你的上司感覺你在意自己的表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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