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eas2005 wrote:勞工局的失業給付原來可以這樣搞的嗎?!我才不想納稅來養這種人...) 失菐給付的請領規定是如此頂多說他態度不好,不能說他有錯再來,失業給付是他之前就業的勞工保險的請領範圍並沒有用到你我他的稅金
哪一家餐廳呀? 這麼不通人情說出來我一定去光顧 免得你們餐廳倒了 會用到失業給付餐廳最容易倒的 希望你們餐廳人員都用不到失業給付中年失業 給人方便一下 有關係嗎?最多才領6個月也沒多少錢 比22k還不如
會要請領失業保險:也要符合以下非自願離職。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縱使找資方蓋個不合應徵的確認(其實不需要),做法不對;但是有多少是被資方給弄到沒工作的。而請領的是失業"保險",也是勞方每個月從自己薪水裡提出去的;勞保基金不夠付,也是大有為的政府亂搞的。勞保基金亂投資失敗叫大環境不佳;勞工被資方遣散也叫大環境不佳;勞工可以跟家裡說大環境不佳甭吃了?書別唸了?
simmen_2 wrote:杯水車薪..要有同理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啦...又不是伸手跟你家店長.佛心一下咩看來您真不哉仔.外面景氣真得很不好哩...(恕刪) 說真的...這種鳥心態反而是不必去幫助他的連面試都沒做就要求公司簽章.....若我是老闆,我也絕不妥協
一堆人都在說這樣的事情不該幫,要求蓋章者心態有問題.我也曾經領過一次失業給付.在剛開始的時候我也積極的找工作.可是大多數的公司流程都是面試完後要求我們等候通知.一連幾家都是這樣.然後等到他們通知不錄取時.有的是已經超過當月了.不然就是距離實在太遠.還有就是根本來大門都進不去了.請問要去哪裡補蓋印章?結果我當月就因為沒有印章而領不到錢.馬上經濟就發生問題.再來我依然努力的找工作.可是我也變得跟他們一樣.先去些小店蓋了章再說.很想請教那些再砲的人:要是真的照規定.確認不錄取再去原面試單位蓋章的難度有多高?人家都失業了,能幫助一下為什麼不幫?不否認會有人造假.但相信不會有太多的人希望自己到要領這種錢的那天.況且按照規定的話,即使我去飲料店應徵,要求新水10萬,當然不可能給,那這樣面試不成,不也該幫她蓋個章?就業環境都這樣了,舉手之勞為何不幫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