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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資遣她,剛好她懷孕了....

fish0101 wrote:
我們公司是會計記帳業...(恕刪)

只要是她的過失(包含出缺勤不當),皆須留下記錄,甚至有懲處公告。且必須有足夠之期間。
這樣在資遣時,才能足以證明是其個人問題。
否則,孕婦幾乎贏。

因為台灣太多無良老闆,勞工局"也不敢"相信你剛好是有良心的那位(萬一他投訴媒體搞大的話)....

供參考。
樓主可以試試看!
你們公司以後就會被勞工局盯上...
亂裁員孕婦,可以試試看,接下來就會在01被孕婦本人開箱公司文
然後PTT、記者就會寫新聞....
然後你們公司就紅了..
可以試試看,超想看你們公司是哪間的!
一切都是幻覺,嚇不到我的
wongy wrote:
看到上面大家熱烈的討論後

在此分享 老婆的親身經歷

或許可以 解答一些爭議


敝人老婆 原本在一家小公司任職業務

後來懷孕了 老闆請了業務助理

接下來三個月後 告訴她

因為公司業績不好 所以可能得資遣她

(應該是用比較薪水較便宜的業助取代她)

老婆一狀告上 勞工局

控告公司違反性平法 歧視孕婦

後來勞工局有召開協調會

過程不在這裡詳述

總之結論就是

孕~~~~婦~~~~~最~~~~~大~~~~~

我老婆後來跟公司協調 請完產假和育嬰假

自動離職

報告完畢...(恕刪)



我覺得你老婆還是吃虧了,應該要....請完產假和育嬰假,然後接受資遣。

宥宥寶 wrote:
台灣就業環境已經夠對勞工不友善了

連女人對女人都沒同理心了....被老闆當畜生也是剛好而已.... +1

他休產假56天 就是法律保障的
別人懷孕資遣 就是應該的 法律可以丟一邊


做人要講公平講道理吧? 不是有了立場,就不管事非了吧?

所以如果員工真的工作表現不佳, 又剛好懷孕就不能怎麼樣囉?
所以懷孕了在公司就能當皇太后, 怎麼樣都不能動的意思了?

不過我要說, 以我二十年在職場上看到的孕婦,還都是在工作上
盡心盡力, 都要撐到最後一刻才要請假待產, 我覺得光這一點
實在很了不起! 可惜不見得人人都會這樣....

現在是卡在一般公司提不出實際證明(mail備份,人事處份等等)
以工作表現不良而資遣, 依法就是不得資遣. 就算真的是有表現
不良, 誰叫公司沒有做好內部控管. 用人本來也就跟做生意一樣
有風險, 公司本來也就吸收風險.

反正大家照法規走就對了... 要資遣照法規來, 該給假的也不要
機機歪歪的, 產假育嬰假本來就該算在成本內的...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基本上 不能以懷孕為由資遣孕婦 跟 不能資遣孕婦 還是有差別的

不是不能資遣孕婦 而是當公司發生不得不資遣孕婦的情況時 要負較大的舉證責任
而孕婦也有被保障 可以在孕期中要求公司調職到能負荷的單位上班 公司不可以拒絕
也就是說 勞基法所列舉可資遣的理由中 只有公司業務/營運問題才可以資遣孕婦
"孕期不適/孕期帶來麻煩/常常需要請假造成公司受影響等"等 都不會是被認可的理由

以前我待過的美商 也有資遣過孕婦 他有在HR公告的名單上
不過...還沒開始執行他就生了 後來沒有被資遣 是因為他請產假
勞基法有保障請長假不在職位上的員工 所以他剛好逃過一劫
我也有問過很多人 的確 是放產假(或其他長假)的不能資遣= ="

以下 針對樓主的狀況
1.面試/報到的時候 是否有問過對方是否有懷孕/結婚的打算...之類的問題?
2.是否有明確的證據 表明的確是因為業務量緊縮+該名員工不適任
(他不適任的狀況 真的有嚴重到需要被資遣嘛? 還有公司業務量回縮,短期內都不會恢復嘛?)
3.A懷孕多久了? 如果他帳面上的錯誤是因為懷孕不舒服而造成,這確實不能怪他
有些人懷孕的時候,真的大腦的運作會比較慢...他們也不願意這樣,但有時候是因為生理的因素造成的
如果是因為懷孕帶來的生理狀況影響工作 這就不能被列為可以正當資遣孕婦的理由

基本上 幾乎所有的雇主資遣孕婦的時候 都會說 他們不是因為懷孕資遣員工
但卻常常發生資遣後 "公司業務量突然變好" 或是突然又"臨時需要加派人手而徵人"
像這種情況 勞工局就會認定你們是騙人的 孕婦就絕對會贏
上述的問題 樓主公司應該要仔細思考 是不是真的嚴重到非要他走不可
(經過公司負責人專業的評估 業務量會低沉多久? 真的都拉不起來了嘛?
文中的孕婦是否因他個人的問題 造成公司嚴重的損失?)
因為這種糾紛上了法庭 法官多數會以勞工最大利益做考量
如果情節沒有嚴重到非要資遣他不可 的確公司會被認為是惡意資遣 要賠償的就會不少
我也認為

這是單方面的說詞

到底是本來就有想資遣人的打算~所以現在來網上發問

還是對方真的不適任

另外~~貴公司在年底請來新人

期望他在經驗不足甚至教育訊練不足的情況下~就要忙1-5月所謂事務所最忙的季節

而新人出錯了~~~那你主管不用負責任???會造成公司被罰的情況下~主管竟然就讓它發生了

責任全在新員工???說不過去

現在事務所最忙的季節過去了~新員工要被資遣???

真正該資遣的是哪位~你說說看~

若我是事務所老闆~~~分層管理一個釘一個~我就先釘你這個主管

為啥你待這麼久還害我們公司被罰錢


媛圓貓 wrote:
慘就因為是孕婦而不能...(恕刪)


照你的說法,你請產假也造成公司的損失欸。
請產假的期間你也沒替公司帶來任何效益呀。
fish0101 wrote:
我們公司是會計記帳業...(恕刪)

主觀判定是很弱的
誰能堅信你主管不是因為她懷孕所有資遣她
並且為此背書?

建議先諮詢勞委會消毒一下
再依勞委會建議處理

人事部公告或案例宣導
損害公司利益不因懷孕免責,
也就是她用A法告公司, 是她的權益
但她造成公司損失, 公司可以用B法C法對她求償
架台攝影機 監視工作環境 蒐證

不能針對孕婦, 但可針對公司秘密文件
帳務當然是祕密文件囉

==
另外就是前例了
我們公司三位內勤媽媽
請產假的成功率100%

kai520 wrote:
她本來就無法勝任還造成公司損失 跟男跟女跟有無懷孕啥關係

提供合理的考核標準證明,與其他勞工的表現在合理的相對性評

價後,顯然表現不佳時就可以予以資遣和離職證明
...(恕刪)


你的漏洞百出

考核標準的真實性在哪~這是可以造假的

與其他勞工的表現在合理的相對性評價~~~這個就更可笑了

坦白說吧~~現在連出勤記錄都可以造假了

你講的這兩個無法作假嗎
這類似的員工我遇過了 要資遣條件不是誰說的算 請你主管收集所有證據資料
包括公司營運狀況 出勤 還有同是指證 都當是有力證據
任何法規上都是保護基本勞工 但一遇上這種頑劣的員工 雇主跟他一耗 不一定是員工佔便宜
再者看在妳們這些同事眼裡 絕對是相當有力的佐證 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 得寸進尺
請你主管耐心跟他耗 別落他口舌 若真要對付他 在職場上辦法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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