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ray wrote:外商砍人給的錢通常都不錯,前一陣子砍了一個資歷三年的小姐,資遣費=年薪/12*(3+2+0.33)現在還在國外自助旅行,已經兩個多月了,下個月要去另外一家外商報到本土商呢... 月薪*0.5N+10天預告工資,狠一點的拿底薪當月薪,更惡劣的簽自願離職書(恕刪) 看企業,外商也有讓你簽自願離職書的,相對來說歐美企業比較好,但也不能絕對。陸資企業就很複雜了,什麼樣的都有,有制度特別好的中小企業,也有很爛的大型企業。
用「個稅計算器」,想要多少薪資自己算。http://www.baidu.com/s?cl=3&t=12&wd=%B8%F6%CB%B0%BC%C6%CB%E3%C6%F7中國大陸的個人收入所得稅,不是固定稅率。原則是賺的越多,稅率越高。稅前薪資-養老醫療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3500元=納稅起征額,再減去相應檔次稅款,最後到手現金。
我們的合同已經簽好送公證了。最終版上面是寫稅後年薪xx萬以及分拆方式(除了每月工資還有中秋過年發2次獎金,等於是台灣的年終)還有sign up bonus,住房津貼,返台機票津貼每年幾次,每次上限多少,社會福利,公司福利,特殊福利都寫的一清二楚,感覺比很多台灣公司還有制度。
提醒樓主:在大陸,每人一年可享受年終獎金所得稅單獨計稅,不須併入當月薪資計稅。簡單來說,12月底你工資20000,獎金50000,此50000元可享受年終獎金所得稅單獨計稅(稅率低)。如果你每季都有獎金,則一年只能選擇1次。
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必要跟公司談什麼公司包稅金、公司付台幣之類的條件。把這些作為談判籌碼,還不如自己算清楚之後直接開合理的薪酬報價。要求這個那個的,公司人資會覺得你這個人很難搞,最後結果是增加談判失敗的可能,或者是把原來預計要給你的某種福利扣除掉,作為上面這些奇怪要求的抵扣。
backgrounded wrote:通常只會用高薪跟你簽..在台灣年薪超過 TWD 300W 很少會選擇到大陸收入夠高了沒必要冒這風險..在陸資企業要有短期打工的打算不用想長期發展...除非是台資或外資奉勸有能力出賣技術知識人....你是值錢的千萬不要廉價出賣你的知識給中國..能撈多撈點...回台後老了就不好找工作了.(恕刪) 專業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