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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為服務業 若是離職之後幫舊公司的客戶無償服務 舊公司是否可以提告?

.......

如果我在包子店工作
後來離開自己開了一家包子店

有舊東家客人跑來跟我買包子
然後我就會被告...


如果這種邏輯成立
那如果樓主沒自己開工作室
一直工作10年,待了5間婚紗公司
所以等他出來要自己開之後
這五家10年累積的客人他完全不能碰...



philosophy2468 wrote:
.......


...(恕刪)

雖然我也覺得你說的比較對 但是舊東家就是跟上面那位先生的說法一樣 違不違法法院再說 我看 我明天得回去一趟拿合約看 真的是看了才准

philosophy2468 wrote:
如果這種邏輯成立
那如果樓主沒自己開工作室
一直工作10年,待了5間婚紗公司
所以等他出來要自己開之後
這五家10年累積的客人他完全不能碰...


acejam2008 wrote:
小弟為婚紗攝影師 任職新北市某婚紗店 六月底因身體狀況離職 七月初有舊公司客戶找我拍婚攝


你還是搞不懂吧
舊東家一定可以控告你
這是他權力
而且.確實是他以前服務的客戶
再加上.時間間隔過短
一般很少臨時換婚攝的
懂嗎?

至於樓主六月底離職
七月初立刻就幫舊有東家客戶拍婚攝
如何"證明"不是因以前工作關係而有跟這名客戶接觸
則是樓主要負責的
不過.時間期過短.有點難啦
再加上是工作室而已

你懂了嗎?

veryhappyman wrote:
你還是搞不懂吧

舊...(恕刪)

很抱歉 可能我前面沒有說清楚 新人並沒有臨時換婚攝 一樣是舊東家有派人去服務 不過 是包套內含的 而我 也只是服務性質兼打廣告才去的 我想問的是 這種服務性質的也會被告嗎?我可以請新人做證 他們並沒有給對等的酬勞 只有紅包而已 至於紅包 那是一種禮俗 應該沒人會拒絕吧

acejam2008 wrote:
他們並沒有給對等的酬勞 只有紅包而已 至於紅包 那是一種禮俗 應該沒人會拒絕吧


舊東家要不要告. 球是在他手上
他也可以告爽的. 鬧得你筋疲力盡也爽

另外. 紅包算不算酬勞?
這得看法官的認定
運氣好沒事. 運氣不好呢!!

開業還是千萬小心
尤其是跟前東家同一行業
客源那麼多
還必去惹這一身腥

勸你回前東家的話時
還是小心謹慎
別惹惱對方
但也別落下話跟

好聚好散

還有. 千萬別再接以前客人的案子
免費的也不要
acejam2008 wrote:

很抱歉 可能我前面沒有說清楚 新人並

何不接01網友的就好?
還是這對新人來頭不小
廣告效益很高?

說實在
我覺得你應該會被告
因為就算沒賺錢
你都想跟前東家對幹
前東家一定很不爽

告歸告
不一定誰輸誰贏
但老闆已經跟底下宣示
不要搞我
其實我蠻好奇的...
這種情況
我問了律師,實在找不出來一條適合的罪名來告

上面的very大,能否提供參考,資方會用哪條法來告呢?

另外題外話
不是有人告爽被告就會被搞
不成立的話在檢察官那邊就會被終結掉了
根本到不了法官那
被告一點感覺都沒有

veryhappyman wrote:
舊東家要不要告. 球...(恕刪)

這就是我要上來問的原因 我就是想問他這樣禁止 有法源規定嗎?若是沒有 我才能大膽的去接 若是有 那就跟P大說的例子差不多了 況且 小弟在婚紗業掌鏡超過10年 服務客戶將近2000對 前東家的意思是 蓮舊客戶的朋友都不準接 按照這個邏輯 我大約有幾萬個人是不能接的 如果一接我就會挨告 因為他簽約上面並沒有寫時效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何不接01網友的就好...(恕刪)

若是01有網友需要小弟服務 那我當然是非常樂意 也不是這對新人有多大的宣傳效果 而是他到我的FB拜託我幫忙 我是一個耳根子很軟的人 人家需要幫忙我就會盡力 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至於會不會被告 應該是不會 因為已經跟前東家協調好 只是出於想找到答案的心理上來發問


philosophy2468 wrote:
其實我蠻好奇的......(恕刪)

P大 真的很感謝你 還幫我去問了律師 其實我也是想去找律師問一下 上面有人提到客戶名單 小弟並沒有帶走 起因是在FB 畢竟我們在拍照之前都會遞名片給客戶 我的FB又是用我的本名 所以很多客戶會直接加我 我也沒有要跟他們硬槓的意思 只是 若不違法的情況 我希望能公平競爭 如此而已

philosophy2468 wrote:
我問了律師,實在找不出來一條適合的罪名來告


誠心誠意建議您
也許. 多問個律師會比較好喔

acejam2008 wrote:
前東家的意思是 蓮舊客戶的朋友都不準接


這不須太去在意
要告你的話. 也不容易成功
但接現有客戶. 你必須證明你沒有帶走客戶名單

應該這樣說
前東家沒損失. 所以也不太想告你

但如果你接了前東家你接觸過的客戶
而導致前東家損失案子
那你被告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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