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依據客人所言,是否熱飲沒打洞+杯套,
就會打翻咖啡導致筆電損毀,這點絕對是有異議的。
這應該要以兩件事情來看,
忘了打洞+杯套,是服務不慎周到,
打翻咖啡,是否為意外發生,或是有其他因素,仍可再議。
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賠償,這工作更沒必要繼續做了,
相信就算這客人走上法律途徑,也不一定可以獲得他要的賠償,
而且有些飲料店熱飲,封口也是沒打洞,也沒用杯套,
難到客人就全數都會打翻飲料嗎?
lzx wrote:
基於舉證不足關係,客人比較站不住腳。咖啡打翻剛好弄壞筆電這兩者之間沒有相對因果關係
如果今天換成是他手殘打翻冰咖啡弄壞筆電是不是也要怪你?而且他用筆電同時還喝咖啡,
這打翻的風險是客人自己創造的,不是業者能控制的,你也可以反問他,若不是他同時使用筆電,有怎會潑到,頂多賠償他咖啡的錢。
welsonilu wrote:
別賠 薪資少了就告老...(恕刪)
別賠的意思是 這該說是公司要處理的嗎
告老闆 需要費用嗎 還是上報呢...
kkmr wrote:
知道服務業的可怕了吼...(恕刪)
我做一年才知道 當兵後再也不做服務業了
勞委會 會給我一個交代嗎?
小書書 wrote:
>客人 從袋子...(恕刪)
我懂你的意思 只是這樣說 似乎都是客人的失手造成的
我現在應該如何去面對老闆 以及即將要領的薪水 是否會被扣除 然後怎麼談呢
遠天亦有鳴 wrote:
同理心,如果你點熱飲...(恕刪)
但重點是發生在他身上 你怎麼想呢...
勿問我 wrote:
.......
不...(恕刪)
不是面前發生 是沒錯
至於你下面所說的 稍為沒有跟我這件事有對到
但我懂
hopeless wrote:
記得把你跟老闆就此事...(恕刪)
好的 我會錄音 等發薪水 談的時候 我就該始錄
沒簽什麼協議書
勞工局申訴 這方法我要在他面前說嘛
這間是加盟的 非常無理 樣樣都要員工負責 正好我遇到這件事也是我要負責...?
zola789 wrote:
基於舉證不足關係,客...(恕刪)
是否真的像你所說的...
所以我對老闆說這些話可以嗎?
lzx wrote:
我會直接要求店員給我...(恕刪)
飲料已用袋子裝起來帶回家了..
你的意思是 燙到歸燙到 但是潑到電腦是她自己問題嗎..
des_ring wrote:
不該賠,而且建議你離...(恕刪)
月初早已講定 月底離職 剛好遇到這件事情 非常無奈
以及我是正職員工.. 老闆似乎對這件事都交給其他人處理
我這樣的狀況 真的不要怕嗎?... 第一次遇過
simon111 wrote:
請問是哪家店,明天我...(恕刪)
台南地區..
welsonilu wrote:
別賠 薪資少了就告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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