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第 49 條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 30 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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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女朋友上班時間,雇主顯然違反第49,30條..但是沒在三十天內離職就...
連續上班當然對健康有危害,但是要通知雇主改善卻不改善才可以主張
不過 第 79 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就跟老闆說,阿莎力一點,離職證明給一給,不然大家上勞工局,勞工局開二張罰單,一張二萬起跳,二張就四萬以上了
另外,之前網友說到
第 15 條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勞基法沒規定預告一定要用書面,口頭請辭當然也可以,(非定期契約)十天之前就可以
不然你也可以寄存證信函當作請辭證明
照顧智能障礙的,
因為那個老闆薪水試用期開2萬3,
月休4日,
8點上班5點下班,
不過常常忙到6~7點以後才下班,
晚上還常常要值夜班,
身體搞到很差經期也很亂,
所以我叫他不要做了,
之前他做技術員夜班在加加班都還有5萬2,
每週還有7~8天假,
不過他不喜歡電子廠環境才選擇社服機構,
那個機構一直請不到人,
所以一直想辦法不讓我女朋友離職。
(說什麼話都沒用 你說是教保 沒上下班紀錄 就是找照顧過的老人作證
不懂勞工局阿姨很好用 他最懂 他會跟你解釋 唯一要老實跟勞工局阿姨講
培訓費用 要賠 是要在契約有註明,我遇過一間 他是明講 我們會先教你 上課一個禮拜 如果沒做滿8天離職 就要賠1千元 上課5天 然後只要上班3天你本身公司就會給你薪水 所以滿3天離職他會在你3天內薪水扣
就算真的開庭 也只是簡易法庭 不是電視看到那種(小小一間像房間
要是我就會建議 都鬧到這樣 不如改個方法吧
第一 直接不做 放心 等到你女友收到法院通知(把上下班紀錄準備好 就贏了
第二 騙老闆 好啦 算了繼續做 這樣他10號一定會準時發薪水 然後在立刻不做
依照勞基法 曠職1天 可以扣錢 反正你就10天的錢給他扣(5/1~5/10)
最後他要告什麼? 沒錯 我就是違反勞基法 錢你也扣啦 然後就是被炒魷魚
勞保 不用什麼退保證明(因為有上班就會自動保
健保退保證明 不需要找雇主拿,下一份工作需要 你只要說 我問過那公司小姐說沒有,的確!是的很多公司都會需要退保證明 你到健保局 戴好證件 說要 申請 我的投保日期 證明 他就會印出來 你在xx公司開始o日保到x日(只假設今天5/4日 要上面寫的日期投保到5/3日 就證明你是沒健保狀態 給未來上班公司就可以了)
(如果是顯示5/5 代表沒退保 他就會要你退保 不過你覺得有公司 會在你離職之後一直幫你保嗎? 不可能!)
另外方式就是直接到 自己鄉公所保(一次付錢下去 都是保一個月 除非你神速找到工作) 直接問鄉公所 我要保健保 他就會告訴你 到小姐那裡就直接說 我沒工作 我要保(他不會跟你要退保單
(不過不是在鄉公所繳錢 他只是用鄉公所名義讓你加保 是由健保局會記單子給你 到超商就可以繳款)
找到工作 再去鄉公所 跟小姐說 我找到工作 我要退保就有單子了(退保單子5分鐘就拿到)
不過用健保局那招最簡單又方便(勞保也可以到勞工局 申請投保日期證明 一樣直接給這份 就可以 不用什麼轉出證明也可以 因為這上面日期也證明你轉出日期
離職證明 也可以不需要喔 很多公司都說要 你只要說之前公司沒有給 只有給我簽寫 離職證(然後你要上班的公司 就會拿切結書給你 切結我沒有離職證明之類
(所以你在意的證明 這塊我已經幫你解答 直接到 健保 勞保局 申請投保日期 上面就等於證明投保日期 不會有雇主在你離職還幫你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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