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脫鞋 wrote:
這個工作待了一年多薪...(恕刪)
這…
把汽車賣掉還LV的刷卡費,你當場就沒卡債了。
還是要說一下,
小弟工作至今從沒買過什麼汽車還是LV、名錶、IPHONE等高檔非民生必需品。
我月薪比你低的時候,錢是花去買書,而不是買汽車、LV,您參考看看!
不過我後來評估了一下,我來這裡工作並不是缺錢,而這裡的人交際了幾天後,想法和價值觀上似乎沒有長久值得交流的地方,所以之後便把大家的明示暗示都委婉地回絕掉,之後我的辦公室就出現了「亞空間」的奇妙現象,買回來還沒喝完的飲料會自動跑到垃圾筒裡,我寫好的狀紙有時會不翼而飛,甚至我放在抽屜的鋼筆也能就此遺失。
但我很明白這不是我的問題,我不需要因為一個特定地方的陋習去改變我自己,除非我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事物,以你的案例來看,應該就是金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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